1.抽象类
(1)抽象方法只作声明,而不包含实现,可以看成是没有实现体的虚方法;
(2)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3)抽象类可以但不是必须有抽象属性和抽象方法,但是一旦有个抽象方法,就一定要把这个类声明为抽象类;
(4)具体派生类必须覆盖基类的抽象方法;
(5)抽象派生类可以覆盖基类的抽象方法,也可以不覆盖。如果不覆盖,则其具体派生类必须覆盖它们。
2.接口
(1)接口不能被实例化;
(2)接口只能包含方法声明;
(3)接口的成员包含方法、属性、索引器、事件;
(4)接口中不能包含常量、字段、构造函数、析构函数、静态成员。
(5)接口中的所有成员默认为public, 因此接口中不能有private修饰符;
(6)派生类必须实现接口的所有成员;
(7)一个类可以直接实现多个接口,接口之间用逗号隔开;
(8)一个接口可以有多个父接口,实现该接口类必须实现所有父接口中的所有成员;
3.抽象类和接口
相同点:
(1)都可以被继承;
(2)都不能被实例化;
(3)都可以包含方法声明;
(4)派生类必须实现未实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