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申请而言,办理优先审查程序对专利申请人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有优势,也有需要申请人谨慎看待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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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查周期短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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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降低申请成本
专利优先审查办法有效降低了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成本,特别是对于需要进一步优化技术成果并在国内较快获得授权的企业来说,这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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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增强技术竞争力
通过专利优先审查办法,申请人可以更早地获得授权,有效降低了其技术被他人复制的可能性,从而增强了技术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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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更快地获得商业价值
申请人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将其技术转换为商业价值,加速企业的创新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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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查意见受到期限影响
对于审查员而言,因受结案期限的限制,很可能因为时间仓促导致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审查不彻底而做出对专利申请人不利的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