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山区产学研用合作资金奖励,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择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本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领、使用首都科技创新券,给予企业自筹部分5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房山区产学研用合作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房山区产学研用合作资金奖励
1支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开展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科研活动,择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事项不纳入支持范围。
2.鼓励本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领、使用首都科技创新券,并按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的业务合同金额,给予企业自筹部分5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材料准备及预审。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单位名称+申报事项)进行预审,逾期不予受理。(注:燕山地区申报单位直接联系燕山经济和信息化分局)
4.报材料统一受理。预审通过的申报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手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及U盘拷贝电子版,于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分别报送至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点:房山区东环路绿地启航国际三期11号楼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房山基地3层会议室)、房山区燕山经济和信息化分局(地点:房山区燕山迎风街道岗南路东一巷6号新材料基地B3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1年房山区产学研用合作资金奖励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产学研用合作”是指本区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或合同,开展的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科技创新活动(不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事项)。
(三)2021年房山区产学研用合作资金奖励申报材料
1、《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书(产学研用合作项目)》(附件6);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正式批文(复印件);
4、产学研用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5、知识产权证书、参与制定标准、成果查新报告、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项目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属租赁性质的提供出租方权属证明及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7、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收完税证明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8、“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9、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房山区创新驱动政策情况表》(附件12)。
备注:申报此条款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其中获得首都科技创新券支持的项目只需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的1、2、4、7、8、9、10项(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