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十对”。三查是: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十对是: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2 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6)手术室
a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b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c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7)药房
a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b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8)输血
a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名工作时要重做1 次。
b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9)检验科
a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b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化验单与标本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c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d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e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0)放射科
a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b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c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11)门诊理疗科
a进行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皮肤。
b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c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d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12)供应室
a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b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c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13)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超声波等)
a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b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c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