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rivate:私有的方法子类是无法继承的,但是abstract又要求子类需要实现抽象方法,故矛盾。
2、final:①类、方法以final修饰后不能被子类所继承,abstract又要求子类需要实现抽象方法,故矛盾。
②final可以修饰类(不能被继承)、方法(不能被覆盖)、变量(不能被改变)。
3、static:若static和abstract共存,加static后,就可以通过类名访问抽象方法,由于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没有任何意义,也不被允许这样做。
使用抽象类的情况:
1、类的任何一个父类包含一个没有实现的抽象方法
2、类的直接接口声明或者继承了一个抽象方法,并且该类没有声明或者实现该抽象方法。
3、类中包含一个明确声明的抽象方法
java常量定义的方式:
类常量、接口常量。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