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

一、 类、对象、构造、访问权限、类成员

1、类就是具备某些共同特征的实体的集合,它是一种抽象的数据类型,它是对所具有相同特征实体的抽象。在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中,类是对一类“事物”的属性与行为的抽象。

2、对象就是一个真实世界中的实体,对象与实体是一一对应关系的,意思就是现实世界的每一个实体都是一个对象,所以对象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对象的集合,对象的实例。对象是通过new className产生的,用来调用类的方法、类的构造方法。

3、构造方法是类的一种特殊方法,用来初始化类的一个新的对象,在创建对象(new 运算符)之后自动调用。Java 中的每个类都有一个默认的构造方法,并且可以有一个以上的构造方法。
Java 构造方法有以下特点:

  • 方法名必须与类名相同
  • 可以有 0 个、1 个或多个参数
  • 没有任何返回值,包括 void
  • 默认返回类型就是对象类型本身
  • 只能与 new 运算符结合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为构造方法定义了返回值类型或使用 void 声明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编译时不会出错,但 Java 会把这个所谓的构造方法当成普通方法来处理。

4、访问权限控制: 指的是本类及本类内部的成员(成员变量、成员方法、内部类)对其他类的可见性,即这些内容是否允许其他类访问。

Java 中一共有四种访问权限控制,其权限控制的大小情况是这样的:public > protected > default(包访问权限) > private

1、public: 所修饰的类、变量、方法,在内外包均具有访问权限;
2、protected: 这种权限是为继承而设计的,protected所修饰的成员,对所有子类是可访问的,但只对同包的类是可访问的,对外包的非子类是不可以访问;
3、包访问权限(default): 只对同包的类具有访问的权限,外包的所有类都不能访问;
4、private: 私有的权限,只对本类的方法可以使用;

注意: 要区分开 protected 权限、包访问权限,正确使用它们;

  • 当某个成员能被所有的子类继承,但不能被外包的非子类访问,就是用protected;
  • 当某个成员的访问权限只对同包的类开放,包括不能让外包的类继承这个成员,就用包访问权限;

5、类成员

Java类包含5种成员:成员变量、方法、构造器、初始化块、内部类(包括接口、枚举)5种成员。
static可以修饰除了构造器之外的其它四种。

二、 抽象类、接口、继承、多态、Object类

1、抽象类

1、抽象类Java语言提供了两种类,分别为具体类和抽象类。前面学习接触的类都是具体类。这一节介绍一下抽象类。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那么这样的类称为抽象类。如果一个方法使用 abstract 来修饰,则说明该方法是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有声明没有实现。需要注意的是 abstract 关键字只能用于普通方法,不能用于 static 方法或者构造方法中。

抽象类的定义和使用规则如下

  1.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要使用 abstract 关键字声明。
  2. 如果一个方法被声明为抽象的,那么这个类也必须声明为抽象的。而一个抽象类中,可以有 0~n 个抽象方法,以及 0~n 个具体方法。
  3.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也就是不能使用 new 关键字创建对象。

 2、接口

接口(英文:Interface),在JAVA编程语言中是一个抽象类型,是抽象方法的集合,接口通常以interface来声明。一个类通过继承接口的方式,从而来继承接口的抽象方法。

接口并不是类,编写接口的方式和类很相似,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概念。类描述对象的属性和方法。接口则包含类要实现的方法。

除非实现接口的类是抽象类,否则该类要定义接口中的所有方法。

接口无法被实例化,但是可以被实现。一个实现接口的类,必须实现接口内所描述的所有方法,否则就必须声明为抽象类。另外,在 Java 中,接口类型可用来声明一个变量,他们可以成为一个空指针,或是被绑定在一个以此接口实现的对象。

3、继承

继承是java面向对象编程技术的一块基石,因为它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

继承就是子类继承父类的特征和行为,使得子类对象(实例)具有父类的实例域和方法,或子类从父类继承方法,使得子类具有父类相同的行为。

在 Java 中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可以申明一个类是从另外一个类继承而来的。

4、多态

多态是同一个行为具有多个不同表现形式或形态的能力。

多态就是同一个接口,使用不同的实例而执行不同操作。

多态的优点

  • 1. 消除类型之间的耦合关系
  • 2. 可替换性
  • 3. 可扩充性
  • 4. 接口性
  • 5. 灵活性
  • 6. 简化性

多态存在的三个必要条件

  • 继承
  • 重写
  • 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Parent p = new Child();

5、object类 

Java Object 类 Java Object 类是所有类的父类,也就是说 Java 的所有类都继承了 Object, 子类可以使用 Object 的所有方法 。 Object 类位于 java.lang 包中,编译时会自动导入,我们创建一个类时,如果没有明确继承一个父类,那么它就会自动继承 Object,成为 Object 的子类。

三、 异常处理

异常是程序中的一些错误,但并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是异常,并且错误有时候是可以避免的。

异常发生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含以下几大类:

  • 用户输入了非法数据。
  • 要打开的文件不存在。
  • 网络通信时连接中断,或者JVM内存溢出。

分别有以下三种类型的异常:

  • 检查性异常:最具代表的检查性异常是用户错误或问题引起的异常,这是程序员无法预见的。例如要打开一个不存在文件时,一个异常就发生了,这些异常在编译时不能被简单地忽略。
  • 运行时异常: 运行时异常是可能被程序员避免的异常。与检查性异常相反,运行时异常可以在编译时被忽略。
  • 错误: 错误不是异常,而是脱离程序员控制的问题。错误在代码中通常被忽略。例如,当栈溢出时,一个错误就发生了,它们在编译也检查不到的。

捕获异常

使用 try 和 catch 关键字可以捕获异常。try/catch 代码块放在异常可能发生的地方。

try/catch代码块中的代码称为保护代码。

Catch 语句包含要捕获异常类型的声明。当保护代码块中发生一个异常时,try 后面的 catch 块就会被检查。如果发生的异常包含在 catch 块中,异常会被传递到该 catch 块,这和传递一个参数到方法是一样。

多重捕获块

一个 try 代码块后面跟随多个 catch 代码块的情况就叫多重捕获。

可以在 try 语句后面添加任意数量的 catch 块。

如果保护代码中发生异常,异常被抛给第一个 catch 块。

如果抛出异常的数据类型与 ExceptionType1 匹配,它在这里就会被捕获。

如果不匹配,它会被传递给第二个 catch 块。

如此,直到异常被捕获或者通过所有的 catch 块。

声明自定义异常

在 Java 中你可以自定义异常。编写自己的异常类时需要记住下面的几点。

  • 所有异常都必须是 Throwable 的子类。
  • 如果希望写一个检查性异常类,则需要继承 Exception 类。
  • 如果你想写一个运行时异常类,那么需要继承 RuntimeException 类。

只继承Exception 类来创建的异常类是检查性异常类。

下面的 InsufficientFundsException 类是用户定义的异常类,它继承自 Exception。

一个异常类和其它任何类一样,包含有变量和方法。

通用异常

在Java中定义了两种类型的异常和错误。

  • JVM(Java虚拟机) 异常:由 JVM 抛出的异常或错误。例如:NullPointerException 类,Array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类,ClassCastException 类。
  • 程序级异常:由程序或者API程序抛出的异常。例如 IllegalArgumentException 类,IllegalStateException 类。

四、 反射、枚举、泛型

1、反射 

Java反射就是在运行状态中,对于任意一个类,都能够知道这个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对于任意一个对象,都能够调用它的任意方法和属性;并且能改变它的属性。

2、枚举

声明枚举时必须使用 enum 关键字,然后定义枚举的名称、可访问性、基础类型和成员等。枚举声明的语法如下:

enum-modifiers enum enumname:enum-base {
    enum-body,
}

  • 其中,enum-modifiers 表示枚举的修饰符主要包括 public、private 和 internal;enumname 表示声明的枚举名称;enum-base 表示基础类型;enum-body 表示枚举的成员,它是枚举类型的命名常数。

    任意两个枚举成员不能具有相同的名称,且它的常数值必须在该枚举的基础类型的范围之内,多个枚举成员之间使用逗号分隔。

3、泛型 

泛型,即“参数化类型”。就是将类型由原来的具体的类型参数化,类似于方法中的变量参数,此时类型也定义成参数形式(可以称之为类型形参),然后在使用/调用时传入具体的类型(类型实参)。
例如:GenericClass<T>{}

如果要实现不同类型的加法,每种类型都需要重载一个add方法。

使用泛型的意义在于:
1,适用于多种数据类型执行相同的代码(代码复用)
2, 泛型中的类型在使用时指定,不需要强制类型转换(类型安全,编译器会检查类型)

泛型中的约束和局限性

1,不能实例化泛型类
2,静态变量或方法不能引用泛型类型变量,但是静态泛型方法是可以的
3,基本类型无法作为泛型类型
4,无法使用instanceof关键字或==判断泛型类的类型
5,泛型类的原生类型与所传递的泛型无关,无论传递什么类型,原生类是一样的
6,泛型数组可以声明但无法实例化
7,泛型类不能继承Exception或者Throwable
8,不能捕获泛型类型限定的异常但可以将泛型限定的异常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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