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法能解决的问题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该问题的规模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容易地解决;
2,该问题可以分解为若干个规模大小的相同问题,即该问题具有“最有子结构性质”;
3,利用该问题分解出的子问题的解可以合并为该问题的解;
4,该问题所分解初的各个子问题是相互独立的,即子问题之间不包含公共的子问题;
上述的第一条特征是绝大多数问题都可以满足的,因为问题的计算复杂性一般是随着问题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第二条特征是应用分治法的前提,它也是大多数问题可以满足的,此特征反应了“递归思想”的应用;
第三条特征是关键,能否利用分治法完全取决于问题是否具有第三条特征。如果具备了第一条和第二条特征,而不具备第三条特征,则可以考虑贪心法或者动态规划法。
第四条特征涉及到分治法的效率,如果各子问题是不独立的,则分治法要做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重复地解公共的子问题,此时虽然可以用分治法,但一般动态规划法较好。
http://218.22.18.86/info/Data_Structures_and_Algorithms/algorithm/technique/divide_and_conquer/chapter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