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命名规范的整体原则:
同一性 | 在编写一个子模块或派生类的时候,要遵循其基类或整体模块的命名风格,保持命名风格在整个模块中的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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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符组成 | 标识符采用英文单词或其组合,应当直观且可以拼读,可望文知意,用词应当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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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化长度 && 最大化信息量原则 | 在保持一个标识符意思明确的同时,应当尽量缩短其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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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过于相似 | 不要出现仅靠大小写区分的相似的标识符,例如“i”与“I”,“function”与“Functio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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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在不同级别的作用域中重名 | 程序中不要出现名字完全相同的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尽管两者的作用域不同而不会发生语法错误,但容易使人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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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命名具有互斥意义的标识符 | 用正确的反义词组命名具有互斥意义的标识符,如:"nMinValue"和"nMaxValue","GetName()" 和 "Set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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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名字中出现数字编号 | 尽量避免名字中出现数字编号,如Value1,Value2等,除非逻辑上的确需要编号。这是为了防止程序员偷懒,不肯为命名动脑筋而导致产生无意义的名字(因为用数字编号最省事)。 |
类/结构
除了异常类等个别情况(不希望用户把该类看作一个普通的、正常的类之情况)外,C++类/结构 的命名应该遵循以下准则:
不同于C++类的概念,传统的C结构体只是一种将一组数据捆绑在一起的方式。传统C结构体的命名规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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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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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
变量应该是程序中使用最多的标识符了,变量的命名规范可能是一套C++命名准则中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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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量
C++中引入了对常量的支持,常量的命名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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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举、联合、typedef
枚举、联合及typedef语句都是定义新类型的简单手段,它们的命名规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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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枚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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