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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继承的概述
1.多个类中存在相同的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的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单独的那个类即可。
2.多个类可以成为子类,单独这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类。
3.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4.通过extends关键字让类于类之间产生继承关系,
如: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
class C
{
void demo1(){}
}
class A extends C
{
//void demo1(){}
void demo2(){}
}
class B extends C
{
//void demo1(){}
void demo3(){}
}
优点: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继承的出现让类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的前提。
继承的特点:
1.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
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子类对象不确定要运行哪一个。
但是java保留这种机制。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多实现。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父类,不可以有多个父类。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
2.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B{}
定义继承需要注意:
1.不要仅为了获取其他类中的某个功能而去继承
2.类于类之间要有所属(“is a”)关系,xx1是xx2的一种。
如何使用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功能呢?
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功能。
通过了解共性功能,就可以知道该体系的基本功能。
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
那么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为什么呢?
一是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
二是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简单一句话:查阅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关系:
聚集- |has a
|聚合关系不是很紧密,如球员。
|组合事物关系连接紧密,如手和身体
子父类出现有类中成员的特点:
class Fu
{
private int num = 4;
public void setNum(int num)
{
this.num =num;
}
public int getNum()
{
return this.num;
}
}
class Zi extends Fu
{
//int num = 5;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num);
}
}
class ExtendsDemo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System.out.println(z.num+"...."+z.num);
}
}
类中成员:
1,变量。
2,函数。
3,构造函数。
1,变量
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
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
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
this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的是父类对象的引用。
2,子父类中的函数。
class Fu
{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void speak()
{
System.out.println("vb");
}
}
class Zi extends Fu
{
void speak()
{
System.out.println("java");
}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
class ExtendsDemo3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peak();
}
}
class Tel
{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number");
}
}
class NewTel extends Tel
{
void show()
{
//System.out.println("number");
super.show();
System.out.println("name");
System.out.println("pic");
}
}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
当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
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
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覆盖)
当子类继承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
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
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殊,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函数覆盖(Override)
1.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重写或复写。
2.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能被覆盖。
3.在子类覆盖方法中,继续使用被覆盖的方法可以使用super.函数名获取。
覆盖注意事项:
1.覆盖时子类方法的权限一定要大于父类方法权限。
2.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覆盖的应用:
1.当子类需要父类功能时,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的特有内容,可以复写父类中的方法,这样,即沿袭了父类的功能,有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容。
重载和重写的区别:
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
重写: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
3,子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
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 super();
super():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
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
注意: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1.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的空参数构造函数。
2.因为每一个构造函数第一行都有一条默认的语句super()。
3.子类会具备父类中的数据,所以要先明确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初始化的。
4.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通过this或者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函数。
5.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
6.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super关键字
super和this的用法相同,必须写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this待变本类对象,super代表父类引用。
当子父类中出现同名成员时可以使用super进行区分。
子类要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时可以使用super语句。
final关键字 : 最终。作为一个修饰符,
1,可以修饰类,函数,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为了避免被继承,被子类复写功能。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复写。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有可以修饰局部变量。
5,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是,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常量: 当在描述事物时,一些数据的出现值是固定的,那么这时为了增强阅读性,都给这些值起个名字。方便于阅读。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所以加上final修饰。
作为常量:常量的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单词间通过_连接。
抽象类:abstract修饰的类。
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
这是可以进行向上抽取。这时,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
抽象定义: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
抽象类:java中可以定义没有方法体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实现有子类完成,该方法称为抽象方法,柏涵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 的由来:
多个对象具备相同的功能,但是功能具体内容不同,那么在抽取过程中,值抽取了功能定义,并未抽取功能主体,那么只有功能声明,没有功能主体的方法叫做抽象方法。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即不可以实例化,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
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
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
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个了抽象函数。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
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练习:
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
final 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
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
static 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抽象类是一个父类,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的原因?
1.抽象类是事物抽取出来的,本身不具体,没有对应的实例。
2.而且抽象类即使创建对象,调用抽象方法也没有意义。
抽象类中可不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可以,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假如我们在开发一个系统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建模,员工包含 3 个属性:
姓名、工号以及工资。经理也是员工,除了含有员工的属性外,另为还有一个
奖金属性。请使用继承的思想设计出员工类和经理类。要求类中提供必要的方
法进行属性访问。
员工类:name id pay
经理类:继承了员工,并有自己特有的bonus。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id;
private double pay;
Employee(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
{
this.name = name;
this.id = id;
this.pay = pay;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
}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private int bonus;
Manager(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int bonus)
{
super(name,id,pay);
this.bonus = bonus;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manager work");
}
}
class Pro extends Employee
{
Pro(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
{
super(name,id,pay);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pro wor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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