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外眼中的创新和“微创新”

每周Rocksauce Studios的首席执行官Q Manning都会回答一些关于应用界面设计、应用开发和移动行业等相关的问题。最近他回答了一些关于抄袭和启发的相关问题,我们现在把其中的三个列出来,希望能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

你怎么界定“被其他程序启发”和完全抄袭?

毕加索有一句格言是这样说的:“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一个程序所做的东西跟一些原有的程序完全一样,我们可以认为是剽窃。比如说Zynga有一段成功的“山寨”应用程序的历史,他们只是简单的别人的应用改头换面后就用自己的名义发布“新”程序。这和被其他程序激发灵感有着天壤的差别,在游戏行业就更为明显。我们都知道,马里奥这款游戏给无数的游戏带来了灵感。如果大家都是稍微的改头换面,提供同样的游戏品质,恐怕现在的游戏就不会那么丰富了。

剽窃和启发有很大的区别。如果你真的是受到某些启发,想在同样的领域下奋斗,那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你是纯粹的把排行前几名的应用改头换面,你将会面临很大的问题。

应用商店应该采取更严厉的手段限制抄袭吗?

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谁能制定相应的规则。在苹果商店里,只要你提交了应用程序,别人就可以看到并下载运行。他们完全可以判定这个应用是否是剽窃。如果你的程序被判定为抄袭,你可以走申诉的渠道,但是整个过程非常繁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抄袭。不过说实话,我也不确定应用商店能否不惜代价的做出相关的规定。等到开发者意识到自己的版权和专利被侵犯的时候,应用商店就必须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弥补开发者的损失。

除此之外,消费者也起着很关键的作用。现在的大部分消费者已经能够辨别原创和山寨应用。但是如果他们从头到尾都没见过原创应用的话,也许他们智能手机上所安装的应用是一个山寨产品。

告诉我们一个你超级喜欢的应用,而且你知道它明显抄袭别的应用的。

很多我所喜欢的应用都有抄袭其他应用的嫌疑。比如说我现在用的Path应用,它明显抄袭了Facebook所发明的工具条菜单。当Facebook提出这个概念的时候,Path就迅速研发并整合了这个功能。虽然它的确盗用了Facebook的概念,但是它实在非常好用,因此我也不会很介意。作为一个创造者,我也很清楚自己发明的东西很快就会被别人抄袭,我也常常预见类似的事发生。这种现象在艺术上就更为普遍了,无论是印象派和写实派都不敢对别人说:“我所做的事是空前绝后的。”所有“艺术”的门路都是相似的,应用开发也不例外。

Via:rocksaucestudios

三影无声雷锋网专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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