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的五大原则是指SRP、OCP、LSP、DIP、ISP
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
对象的功能应该单一
OCP(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
以增加对象的方式来完成对需求的扩展,而非修改原有对象。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
“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子类应该具备父类的特征。
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反向依赖原则)
不应该依赖“客户”的东西,后端提供方法不应该依赖前端对象。
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分隔原则)
尽量提供有针对性符合功能特点的简单接口,而不是包含很多方法的大而总接口。
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单一职责原则)
对象的功能应该单一
OCP(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
以增加对象的方式来完成对需求的扩展,而非修改原有对象。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替换原则)
“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子类应该具备父类的特征。
DIP(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反向依赖原则)
不应该依赖“客户”的东西,后端提供方法不应该依赖前端对象。
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分隔原则)
尽量提供有针对性符合功能特点的简单接口,而不是包含很多方法的大而总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