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设计遵循的基本原则:
1.高内聚,低耦合;
2.面向抽象编程;
3.多用组合,少用继承;
4.开—闭原则;
二.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1.开-闭原则(OCP);
2.单一职责原则(SRP);
3.依赖倒置原则(DIP);
4.接口隔离原则(ISP);
5.里氏替换原则(lsp);(类B继承类A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A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A的方法)
6.迪米特法则(LOD)(最少知识原则)
三.设计模式的分类
1.按照范围来分,设计模式可以分为类模式和对象模式。
类模式用来处理类和子类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通过继承建立,是静态的,在编译时刻便确定下来了;
对象模式是处理对象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在运行时是可变化的,更具动态性。
2.按照目的来分,设计模式可以分为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
创建型模式用来处理对象的创建过程;
结构型模式用来处理类或者对象的组合;
(记法:组装桥外享适代)
行为型模式用来对类或者对象怎样交互和怎样分配职责进行描述。
(记法:命中观策责备迭解访模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