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时间,学习了一下设计模式,发现了一个问题,代理模式(静态代理)在写法和结构上,基本和装饰器是一样的。
由此引发了对这两者的真正区别的思考,网上搜索了许许多多的答案(虽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个人觉得都没有说到真正的重点) :
1 . 有的人说是结构上不同,代理和真实对象之间的的关系通常在编译时就已经确定了,而装饰器能够在运行时递归地被构造(我个人完全反对这种说法);
2 . 装饰器模式为了增强功能;而代理模式是为了加以控制,代理类对被代理的对象有控制权,决定其执行或者不执行。(大名鼎鼎的菜鸟教程这样解释);
3 . 甚至还有人说装饰器模式用于添加新方法;而代理模式则用于增强原方法(那为什么叫代理?)。
理解的区别
代理模式(静态)与装饰者虽然在结构上基本上一模一样,但两者却有真正区别,我认为是 : 目的不一样,关注的重心不一样。
代理模式目的 : 让原有对象被代理,我们的目的是让使用者尽可能的感受不到原有对象,原有对象的行为或额外的动作交由代理对象完成。(完成代理模式的真正意义)
装饰器模式目的 : 让原有对象被增强,我们的目的通常是得到由原有对象被增强后的装饰器对象行为。(完成装饰器模式的真正意义)
代理模式关注重心 : 主要功能不变,代理对象只是帮忙代理或稍加扩展原有对象的行为,功能上主要关心原有对象所具有的行为。(最终主要功能仍然由原有对象决定)
装饰器模式关注重心 : 主要功能增强,使用装饰器目的就是为了增强,功能上更关心装饰增加后的行为。(最终主要功能由装饰对象决定)
直观的区别
在于装饰者模式新加的代码你知道你在用(流);而代理模式新加的代码你不知道你在用
静态代理(日志,权限)
静态代理的角色分为 : 抽象行为角色,委托人,代理人。基本写法如下 :
抽象行为角色 : 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共同接口。这里我们叫它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