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规约(命名风格)
内容源自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华山版)
命名风格
- 【强制】代码命名中均不能以 _ 或 $ 开始或结束。
- 【反例】:_name、 $name 、 name_ 、 name$
- 【推荐】:命名中不要包含_和$
- 【强制】代码中命名严禁出现拼音与英文混合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和纯拼音模式。
- 【说明】:正确的英文拼写和语法可以让代码更容易理解,避免歧义。
- 【强制】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以下情形例外:DO/BO/DTO/VO/AO/PO/UID等。
- 【强制】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
- 【强制】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长。
- 【强制】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Test结尾。
- 【强制】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表示数组。
- 【正例】
int[] arrayDemo;
- 【正例】
- 【强制】POJO类中布尔类型变量都不要加is前缀,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 【说明】:在本文MySQL规约中的建表约定第一条,表达是与否的值采用is_xxx的命名方式,所以,需要在设置从is_xxx到xxx的映射关系。
-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Boolean isDeleted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isDeleted(),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误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 【强制】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 【强制】避免在子父类的成员变量之间、或者不同代码块的局部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名,使可读性降低。
- 【反例】
public class ConfusingName { public int age; // 非setter/getter的参数名称,不允许与本类成员变量同名 public void getData(String alibaba) { if(condition) { final int money = 531; // ... } for (int i = 0; i < 10; i++) { // 在同一方法体中,不允许与其它代码块中的money命名相同 final int money = 615; // ... } } } class Son extends ConfusingName { // 不允许与父类的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public int age; }
- 【反例】
- 【强制】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义
- 【推荐】为了达到代码自解释的目标,任何自定义编程元素在命名时,使用尽量完整的单词组合来表达其意。
- 【推荐】在常量与变量的命名时,表示类型的名词放在词尾,以提升辨识度。
- 【正例】startTime / workQueue / nameList / TERMINATED_THREAD_COUNT
- 【推荐】如果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需体现出具体模式,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
- 【正例】
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 【正例】
- 【推荐】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Javadoc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 【正例】
接口方法签名 void commit(); 接口基础常量 String COMPANY = "alibaba";
- 【正例】
- 【推荐】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
- 【强制】对于Service和DAO类,基于SOA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的实现类用Impl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 【推荐】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为接口名(通常是–able的形容词)。
- 【参考】枚举类名带上Enum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 【参考】各层命名规约
- Service/DAO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get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list做前缀,复数形式结尾如:listObjects。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count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save/insert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remove/delete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update做前缀。 -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 Service/DAO层方法命名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