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此篇不算是武大的龌龊事,相反,而是为武大唱赞歌的!
◎张在元任职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原城市建设学院)院长的通知
■武汉大学:我已支付51万,还有41万没结账
■医院:张教授家只出了300元
■人力资源专家:武大既过于厚道,又犯了错误
◎文/ 陈万颖 《青年周末》记者 余倩
11月14日,《武汉大学对待功勋教授果真寡情薄义》——这样一篇博文,把武汉大学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时间网友冠之以“兔死狗烹”、“鸟尽弓藏”。
博文大致介绍了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张在元教授因病被学校解聘的过程。引起网友义愤主要是下面这段细节:
2年前,他得了一种很稀有的病(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然而,他所在的武汉大学今年竟然派员到他的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宣布:终止他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医疗费和住房。当时张教授如遭雷击,面色大变,老泪纵横!
几天后,很多媒体报道了此事,张在元的代言人、其妻弟陈四平在报道中提出了武大的几个问题:
一:张在元放在办公室的合同原件“奇怪失踪”,现在这份合同复印件被篡改,聘任期限一栏原本是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被手写体改成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他认为武大的目的在于急着“甩掉包袱”。
二:医疗保险问题,武大与张在元在合同中如此约定:甲方为丙方提供每月1万元的劳酬(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以及公伤等保险和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若因个人未投以上各保险和公积金所引起的后果均由丙方个人承担),陈四平称个人无法投保。
■武汉大学:没有停止医疗费支付
11月20日,记者在与武大联系采访时,该校表示很欢迎媒体采访此事,希望能真相大白。
博文中提到的那段细节,在武汉大学人事部工作人员赵昊鲁看来完全不是那样:“那天的场景,我现在想起来都会感动。我们手捧着鲜花进去的,这也只是数次探望中的一次,不再续聘的事情只是顺便提及。当时,城建学院的张龙根书记,握着张老师的手,拍着他的肩,说,好兄弟啊,等你康复了以后我们再一起共事!任何一个雇佣员工的单位我想都不会到那种程度,更何况我们,这简直是……都是兄弟、同学、师生这样一种关系。”
武汉大学法律顾问陈儒坤说:“武汉大学至今都没有停止支付张在元教授的医疗费用。”
武汉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边金鸾说:“到目前为止,学校已经拨付到中南医院账户上实际支付的有51万元,以武汉大学名义担保,目前在医院挂账还没有结账的有41万元。”
中南医院张在元的主治医师说:“从张教授入院以来,家里只是在11月拿出了300元钱。目前,张在元依然在武大附属的中南医院内治疗,病情已经稳定,静脉注射等治疗已经停止,但呼吸机、肠内营养等治疗仍在继续。”
而之前陈四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武大已经停止了张教授的治疗,记者于是就张教授治疗现状和医疗费问题采访陈四平,陈四平说:医疗的问题不要问我,我不知道。
一位自称是张在元老乡兼校友的网友同记者说,按合同武大是可以不出钱的,陈四平问 工资去哪里了?武大官方答案是张教授不要工资,武大坚持给,后达成共识,工资自动转入奖学金基金,后因住院期间无人交纳费用,被院方提出作为医疗费,另外补贴了一定的钱。而根据武大的医保规定,全职教师学校报销80%,学生报销90%,也就是说即使张教授是全职的,武大报销的份额也是80% ,武大却给了百分之百,而不是少给。
这位网友说道:“钱该不该由张教授的家人出或者至少分担一定费用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这里有一个问题, 如果张教授家里在他病后的确出不起钱怎么办?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 如果张教授的资产足够支付医疗费用,那么陈翠梅和陈四平兄妹是逃脱不了责任的,有钱不拿出来治病,这等于是谋杀张教授啊!为什么不按合同做事,反而道德绑架武大?但如果的确没有钱,那么武大校方和师生出于道义,应该尽最大力量帮助张教授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