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 是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的缩写,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GPL不适用于复制、发布与修改以外的行为;这些行为不在本授权范围内。执行本程序的行为并不受限制,而本程序的输出只有在其內容构成基于本程序所生的著作(而非只是因为执行本程序所造成)时,始受本授权拘束。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