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参与:挑战与技术助力
1. 社会参与中的排斥与包容
社会参与存在多种层面的排斥与包容情况。社会参与的包容可分为三个层面:制度层面、主体间层面和物质层面。
1.1 制度与主体间层面的包容问题
在制度层面,参与者虽有制度地位,但在多数群体的潜在互动伙伴眼中,可能没有平等的主体间地位;反之,也存在只有主体间地位而无相应制度地位的情况。当社会角色的行使缺乏实践构成规则的规范支持,或者虽有正式资格却因人际原因被拒绝时,就出现了严重的包容缺失问题,需要解决。
1.2 物质层面的包容
物质层面的包容至关重要。社会实践的物质框架设计会对个人参与机会产生持久影响。通常,实践的物质化设计是为了适应普通角色承担者的典型特征和能力,那些个人特征与平均水平差异较大的人,可能因难以克服的障碍而无法进入相关情境,从而被排除在有效参与之外。例如,只有楼梯和窄门的建筑,轮椅使用者难以进入;缺乏上下车辅助设施的公交车或火车,也给相关人群带来不便。因此,结构性包容要求实践的物质组件设计为无障碍的,即对所有参与者完全可用。实现无障碍实践的措施包括法律规定、财政支持政策、科学专业知识和提高社会意识等。
1.3 社会排斥的定义
社会排斥可根据上述情况定义:
- 正式排斥 :制度化的角色要求将某些个人或群体排除在现有职位之外。
- 非正式排斥 :有正式参与权利的要求,但因相关人员的负面态度而被实际忽视。
- 结构性排斥 :社会角色的承担和行使因障碍而变得异常困难或完全无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