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Inheritance)可以理解为一个类从另一个类获取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的过程。例如类B继承于类A,那么B就拥有A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基类,继承的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
派生类除了拥有基类的成员,还可以定义自己的新成员,以增强类的功能。
以下是两种典型的使用继承的场景:
1) 当你创建的新类与现有的类相似,只是多出若干成员变量或成员函数时,可以使用继承,这样不但会减少代码量,而且新类会拥有基类的所有功能。
2) 当你需要创建多个类,它们拥有很多相似的成员变量或成员函数时,也可以使用继承。可以将这些类的共同成员提取出来,定义为基类,然后从基类继承,既可以节省代码,也方便后续修改成员。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基类的构造函数不能被继承,在声明派生类时,对继承过来的成员变量的初始化工作也要由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来完成。所以在设计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时,不仅要考虑派生类新增的成员变量,还要考虑基类的成员变量,要让它们都被初始化。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析构函数和构造函数类似,析构函数也是不能被继承的。创建派生类对象时,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和继承顺序相同,先执行基类构造函数,然后再执行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但是对于析构函数,调用顺序恰好相反,即先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然后再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