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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征求意见稿)
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前述情形的,或者投标(响应)供应商针对前述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原评审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采购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023-09-14 14:26:22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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