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收集:
(1)商品外包装、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招牌、工作人员服饰、办公文具等;
(2)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汇款单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文件资料;
(3)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收集:
(1)商品外包装、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招牌、工作人员服饰、办公文具等;
(2)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汇款单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文件资料;
(3)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