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极客时间课程笔记
redis做缓存:一旦服务器宕机,内存中的数据将全部丢失。
从后端数据库恢复这些数据,但这种方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需要频繁访问数据库,会给数据库带来巨大的压力;二是,这些数据是从慢速数据库中读取出来的,性能肯定比不上从 Redis 中读取,导致使用这些数据的应用程序响应变慢。
AOF 日志正好相反,它是写后日志,“写后”的意思是 Redis 是先执行命令,把数据写入内存,然后才记录日志.
为什么是是写后日志?
为了避免额外的检查开销,Redis 在向 AOF 里面记录日志的时候,并不会先去对这些命令进行语法检查。所以,如果先记日志再执行命令的话,日志中就有可能记录了错误的命令,Redis 在使用日志恢复数据时,就可能会出错。
AOF 还有一个好处:它是在命令执行后才记录日志,所以不会阻塞当前的写操作。
AOF 也有两个潜在的风险:
一 刚执行完一个命令,还没有来得及记日志就宕机了,那么这个命令和相应的数据就有丢失的风险。
二 AOF 虽然避免了对当前命令的阻塞,但可能会给下一个操作带来阻塞风险.(AOF 日志也是在主线程中执行的,如果在把日志文件写入磁盘时,磁盘写压力大,就会导致写盘很慢,进而导致后续的操作也无法执行了。)
AOF 日志写回磁盘三种写回策略(AOF 配置项 appendfsync 的三个可选值)
Always,同步写回:每个写命令执行完,立马同步地将日志写回磁盘;
“同步写回”可以做到基本不丢数据,但是它在每一个写命令后都有一个慢速的落盘操作,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主线程性能;
Everysec,每秒写回:每个写命令执行完,只是先把日志写到 AOF 文件的内存缓冲区,每隔一秒把缓冲区中的内容写入磁盘;
“每秒写回”采用一秒写回一次的频率,避免了“同步写回”的性能开销,虽然减少了对系统性能的影响,但是如果发生宕机,上一秒内未落盘的命令操作仍然会丢失。所以,这只能算是,在避免影响主线程性能和避免数据丢失两者间取了个折中。
No,操作系统控制的写回:每个写命令执行完,只是先把日志写到 AOF 文件的内存缓冲区,由操作系统决定何时将缓冲区内容写回磁盘。
虽然“操作系统控制的写回”在写完缓冲区后,就可以继续执行后续的命令,但是落盘的时机已经不在 Redis 手中了,只要 AOF 记录没有写回磁盘,一旦宕机对应的数据就丢失了;
AOF 是以文件的形式在记录接收到的所有写命令。随着接收的写命令越来越多,AOF 文件会越来越大。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一定要小心 AOF 文件过大带来的性能问题。
“性能问题”,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文件系统本身对文件大小有限制,无法保存过大的文件;
二是,如果文件太大,之后再往里面追加命令记录的话,效率也会变低;
三是,如果发生宕机,AOF 中记录的命令要一个个被重新执行,用于故障恢复,如果日志文件太大,整个恢复过程就会非常缓慢,这就会影响到 Redis 的正常使用。
AOF 重写机制就是在重写时,Redis 根据数据库的现状创建一个新的 AOF 文件,也就是说,读取数据库中的所有键值对,然后对每一个键值对用一条命令记录它的写入。
重写机制具有“多变一”功能。所谓的“多变一”,也就是说,旧日志文件中的多条命令,在重写后的新日志中变成了一条命令。
重写的过程总结为“一个拷贝,两处日志”。
“一个拷贝”就是指,每次执行重写时,主线程 fork 出后台的 bgrewriteaof 子进程。此时,fork 会把主线程的内存拷贝一份给 bgrewriteaof 子进程,这里面就包含了数据库的最新数据。然后,bgrewriteaof 子进程就可以在不影响主线程的情况下,逐一把拷贝的数据写成操作,记入重写日志。
“两处日志”:
因为主线程未阻塞,仍然可以处理新来的操作。此时,如果有写操作,第一处日志就是指正在使用的 AOF 日志,Redis 会把这个操作写到它的缓冲区。这样一来,即使宕机了,这个 AOF 日志的操作仍然是齐全的,可以用于恢复。
第二处日志,就是指新的 AOF 重写日志。这个操作也会被写到重写日志的缓冲区。这样,重写日志也不会丢失最新的操作。等到拷贝数据的所有操作记录重写完成后,重写日志记录的这些最新操作也会写入新的 AOF 文件,以保证数据库最新状态的记录。此时,我们就可以用新的 AOF 文件替代旧文件了。
总结来说,每次 AOF 重写时,Redis 会先执行一个内存拷贝,用于重写;然后,使用两个日志保证在重写过程中,新写入的数据不会丢失。而且,因为 Redis 采用额外的线程进行数据重写,所以,这个过程并不会阻塞主线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