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数据抽象
隐藏实现- 举例类point和接口point,不应该把x,y成员变量的赋值直接暴露出来,应该用赋值器赋值。因为你可以单独读取一个坐标值,可是赋值必须是原子性的。
6.2 数据,对象的反对称性
对像把数据隐藏于抽象之后,暴露操作数据的函数。数据结构暴露其数据,没有提供有意义的函数。
过程式代码会定义一些没有函数的数据结构,然后通过另外的函数操作这些数据结构(例如为形状数据结构计算面积)。它的本质是不希望改变数据结构的代码的情况下,添加新函数。
而面向对象编程则希望在不改变既有函数的前提下添加新类。
反过来说:过程式代码难以添加数据结构,因为必须修改所有函数。面向对象代码难以添加新函数,因为必须修改所有类。
所以需要根据系统不同的需求采取不同的编程策略。
6.3 得墨忒耳定律
The law of Demeter 认为,模块不应了解它所操作对象的内部情形。方法不应调用由任何函数返回的对象的方法。
6.32 混杂
一半是对象,一半是数据结构。 拥有执行操作的函数,也拥公共变量和公共取值改值器。 应该避免这种情况。
6.4 数据传送对像 DTO
B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