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类来说,其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有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1、构造函数不可以声明为虚函数。析构却可以。不可以声明为虚的还有:静态成员函数,内联,友元函数。
2、构造函数重载。重载版本之间的调用:
3、存在继承关系时,基类的析构函数应声明为虚函数。否则子类的析构函数可能不会被释放。
4、存在继承关系时,子类的构造函数负责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除非基类使用默认或无参
或者带默认形参的构造函数。否则子类的构造函数须显式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多重继承时,
建议子类按继承列表的顺序调用基类们的构造函数。否则会有警告,虽然不带来任何错误。
5、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的顺序并不代表生成资源的顺序。而应该看被初始化的对象在类中的声明的
顺序。但建议按声明顺序来进行初始化。这也正是4中所提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