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 在看源码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的写法:
var triggerEvents = function(events, args) {
var ev, i = -1, l = events.length, a1 = args[0], a2 = args[1], a3 = args[2];
switch (args.length) {
case 0: while (++i < l) (ev = events[i]).callback.call(ev.ctx); return;
case 1: while (++i < l) (ev = events[i]).callback.call(ev.ctx, a1); return;
case 2: while (++i < l) (ev = events[i]).callback.call(ev.ctx, a1, a2); return;
case 3: while (++i < l) (ev = events[i]).callback.call(ev.ctx, a1, a2, a3); return;
default: while (++i < l) (ev = events[i]).callback.apply(ev.ctx, args); return;
}
};
( 代码来自 backbone )
作者会在参数为3个(包含3)以内时,优先使用 call 方法进行事件的处理。而当参数过多(多余3个)时,才考虑使用 apply 方法。 这个的原因就是 call 比 apply 快。
网上有很多例子全方位的证明了 call 比 apply 快。大家可以看看
call和apply的性能对比 这篇文章中的例子,很全面。或者你也可以自己写几个简单的,测试一下。这里要推荐一个神奇网站 jsperf,用于测试 js 性能。
几个简单的例子:
为什么call 比apply 快? 这里就要提到他们被调用之后发生了什么。
Function.prototype.apply (thisArg, argArray)
- 如果IsCallable(Function)为false,即Function不可以被调用,则抛出一个TypeError异常。
- 如果argArray为null或未定义,则返回调用function的[[Call]]内部方法的结果,提供thisArg和一个空数组作为参数。
- 如果 Type(argArray)不是Object,则抛出TypeError异常。
- 获取argArray的长度。调用argArray的[[Get]]内部方法,找到属性length。 赋值给len。
- 定义 n 为ToUint32(len)。ToUint32(len)方法:将其参数len转换为范围为0到2^32-1的2^32个整数值中的一个。
- 初始化 argList 为一个空列表。
- 初始化 index 为 0。
- 循环迭代取出argArray。重复循环 while(index 1. 将下标转换成String类型。初始化 indexName 为 ToString(index).
- 定义 nextArg 为 使用 indexName 作为参数调用argArray的[[Get]]内部方法的结果。
- 将 nextArg 添加到 argList 中,作为最后一个元素。
- 设置 index = index+1 。
- 返回调用func的[[Call]]内部方法的结果,提供thisArg作为该值,argList作为参数列表。
Function.prototype.call (thisArg [ , arg1 [ , arg2, … ] ] )
- 如果 IsCallable(Function)为false,即Function不可以被调用,则抛出一个TypeError异常。
- 定义argList 为一个空列表。
- 如果使用超过一个参数调用此方法,则以从arg1开始的从左到右的顺序将每个参数附加为argList的最后一个元素
- 返回调用func的[[Call]]内部方法的结果,提供thisArg作为该值,argList作为参数列表。
我们可以看到,明显apply比call的步骤多很多。 由于apply中定义的参数格式(数组),使得被调用之后需要做更多的事,需要将给定的参数格式改变(步骤8)。 同时也有一些对参数的检查(步骤2),在call中却是不必要的。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点:在apply中不管有多少个参数,都会执行循环,也就是步骤6-8,在call中也就是对应步骤3 ,是有需要才会被执行。
综上,call 方法比 apply 快的原因是 call 方法的参数格式正是内部方法所需要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