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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五大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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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类的功能要单一,不能包罗万象。
2.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Close Principle) 一个模块对于拓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3.里式替换原则LSP(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子类可以替换父类出现在父类能够出现的任何地方。
4.依赖倒置原则DIP(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高层次的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他们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实现,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
5.接口分离原则ISP(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设计时采用多个与特定客户类有关的接口比采用一个通用的接口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