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租的房子被房东无情的卖了。但是我们还有7个月房子才到期,
房东跟我们说他是带租约卖掉的,如果我们还想继续住的话,可以跟新房东商量。
过了两天,老房东带了新房东一行四个人浩浩荡荡的来到我们的住处,名义上是商量继续住的问题。
开始的时候,新房东介绍了一下自己说自己是华东政法毕业,在检察院工作(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他们家邻居在检察院工作,faint)。
然后就开始诉苦劝我们搬走。我靠,我算是搬家搬怕了,来上海才2年半已经搬了5次家了,所以这次我们是宁死不屈,打死也不搬。
这下房东急了,说你们不搬,出什么事情你们自己看着办吧,他会经常过来光顾我们水电开关的……(中间省略了5000字).
我靠,我正准备开仗,没想到我mm听了也火了,别看我女朋友平时看上去挺淑女的(注意只是看上去),
这下可管不了淑女不淑女了,抓起一个凳子就从四人面前飞过,
然后开始狂轰那四个人,%·#¥·#¥%#·¥!#¥!#·%¥·%#…………%—%¥—*—*
说到激动时愣是一脚把她的画板给踩碎了,其中我们养的小猫被扔出去两次,就差当着他们的面拿着菜刀切菜了。
房东四人愕然,大气不敢出一下。
(我也愕然,开始担心起我可怜的下半辈子了。)
后记:最后我们双方达成协议,房东培付我们5000块钱,我们搬走.
p.s.:法律上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子在租赁期间,产权发生变更,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房东是不能赶乘租者的。
所以如果你也遇到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窝在那里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