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对象
(1)相关概念:
类和对象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核心。编写程序对一个问题的求解的过程可以看作是定义类和对象的过程。
要求解的问题-(OOA、OOD抽象)->类、类之间的联系-(实例化)->对象
对象:是构成系统的最基本的单位包括属性和行为。
属性:描述对象的静态特征
行为:描述对象的动态特征
类:一批具有相同属性及行为的对象的抽象。
类和对象的关系:
类是模板,对象是实例;类是抽象的,对象是具体的。类是建筑图纸,而对象是某个大楼。
(2)类的定义
定义类的简单语法格式:[修饰符] class 类名{ 成员变量+构造方法+成员方法}
注意:[ 修饰符 ]可以是:[ public ][ abstract | f inal ]
(3)定义成员变量:[修饰符] 类型 成员方法的定义[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式参数表]){ +方法体;}
修饰符: [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abstract|final]
返回值类型:可以是Java语言的任何数据类型,如果声明了返回值类型,则方法体内必须有一个有效的return语句,该语句返回一个变量或表达式的值,变量或者表达式的类型必须与方法返回值类型匹配;如果一个方法没有返回值,则必须使用void来声明。
方法名:命名规则与变量名的命名规则基本相同,但通常建议方法名以英文中的动词开头。
成员变量名[=初始值];
修饰符:[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
成员变量名应是一个合法的标识符,并且应遵循编码惯例;
初始值:定义变量还可以定义一个可选的初始值。
注意:变量名应该由一个或多个有意义的单词组合而成,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后面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其他字母全部小写,单词与单词之间不需使用任何分隔符 。
(4)构造方法:是类中的特殊的方法
构造方法的名称和类名相同;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不需void来声明;
当该类被实例化时,构造方法自动被调用。因此,构造函数的作用—对类对象中的成员进行初始化。
[修饰符] 类名 ([形参列表]){
构造方法的方法体
}
(5)对象的创建
创建对象的根本途径是构造方法,通过new关键字来调用某个类的构造方法即可创建这个类的实例。
注意:通过new关键字调用Car类的构造方法,创建一个Car类的实例,将该实例的地址赋给变量c。
(6)对象的使用
格式:对象.成员变量
对象.成员方法名([实参表]);
(7)对象的声明周期:对象的创建——>对象的使用——>对象的清除
即:
如果对象(实例)的使命完成,应该将其被从内存中删除。
当某个对象不在被任何引用变量引用时,该对象将被清除
通过内存垃圾自动收集机制(finalizer)清除无用对象。
(8)构造方法的声明
默认构造:public 类名(){}(不带参数,方法体为空。作用:自动初始化成员变量为默认值。)
构造方法的重载:当一个类有多个重载的构造方法时,创建该类对象的语句会根据给出的实际参数的个数、
参数的类型、参数的顺序自动调用相应构造方法。
(9) this的使用
Java提供了一个this关键字作为自身的引用,其作用就是在类的自身方法中引用该类自身。 在同一个类中,
类的成员变量是不能重名的,但方法或语句块中的
局部变量是可以和类的成员变量重名的,这时候必须使用this来限定和区分是否是类变量。
注意:在同一个类中,类的成员变量是不能重名的,但方法或语句块中的局部变量是可以和类的成员变量重名的,这时候必须使用this来限定和区分是否是类变量。意:
方法间的互相应用也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
this引用也可以用于构造方法中作为默认引用;
this调用语句必须是构造函数中的第一个可执行的语句。
方法
方法是类或对象的行为特征的抽象,是类或对象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方法不能独立存在,方法必须属于类或对象。因此,如果需要定义方法,则只能在类体内定义。
(1)使用static修饰方法
用static修饰的方法属于这个类,因此即使没有创建该类的具体对象,类中用static修饰的方法(类方法或静态方法)也会存在。
类名.方法名([实参表]);(类是static方法的调用者)
另外,静态方法(类方法)属于类,或者说属于该类的所有对象所共有。因此,若创建了某个类的具体对象后,也可以通过对象名来调用类方法。
对象名.静态方法名([参数表]);
注意:
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引用。
静态方法只能处理静态属性、调用静态方法。
而不使用static修饰的方法属于该类的对象,不属于类。因此,方法必须使用对象做调用者:
对象名.方法名([实参表]);(对象是方法的调用者,该方法被称为实例方法或非静态方法)
需注意:
方法不能独立定义,只能在类体里定义。
从逻辑意义上看,方法要么属于类,要么属于对象。因此,执行方法必须使用类或对象作为调用者。
同一个类中的方法相互调用时,如果被调用方法是普通方法,则默认使用this 作为调用者,如果被调方法是静态方法,则默认使用类作为调用者。
(2)方法的参数传递
如果定义方法时包含了形参,则调用方法时必须给这些形参指定参数值,调用方法时实际传给形参的参数值也被称为实参。
注意:Java里方法的参数传递方式为值传递---将实际参数值的副本(复制品)传入方法内,而实际参数值本身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1>基本类型的变量作方法参数
<2>引用类型的变量作方法参数
(3)形参长度可变的方法
从JDK1.5以后,Java允许定义形参长度可变的参数,从而允许为方法指定数量不确定的形参。
形参长度可变的方法定义:如果在定义方法时,在最后一个形参的类型后增加三点…,则表明该形参
可以接受多个参数值,多个参数值被当成数组传入
例如:public static void outClassInfo(String cname,String…sname){
//在方法体内将参数sname当成是数组
}
注意:
以可变个数形参来定义方法:public static void outClassInfo(String cname , String... sname);
采用数组形参来定义方法:public static void outClassInfo(String cname , String[] snames)
这两个方法签名的效果虽然一样,但还是有区别的:
调用可变形参的方法,更加简洁;
调用数组形参来声明的方法,必须传给该形参一个数组,如:outClassInof(“09软件”,new String[]{“王五”,“李四”});
数组形式的形参可以处于形参列表的任意位置,但个数可变的形参只能位于形参列表的最后。
(4)递归方法
如果一个方法定义中直接或间接调用它本身,就是方法的递归调用。
递归体:递归的方式
递归方法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递归出口:递归终止的条件
(5)方法的重载
Java语言允许在一个类中定义几个同名的方法,但要求这些方法具有不同的参数特征,这种做法称为方法的重载(overloaded)。不同的参数特征包括:
参数个数:int GetSort(int x);int GetSort(int x,int y);
参数次序:int GetSort(int x,double y);int GetSort(double x,int y);
注意:返回值类型不是重载的依据。
(6)重载方法的调用:当类中有多个重载的方法,调用该类的某个重载方法时,Java能够根据实参表的不同区分实际调用的是哪一个方法。
变量
(1)变量可分为成员变量和类变量。
其中,成员变量包括:实例变量和类变量;局部变量包括:形参、方法内定义的局部变量和代码块中定义的局部变量。
注意变量名的命名规则:从语法角度看,是一个合法的标识符;从程序可读性角度看,是多个有意义的单词组合而成,其中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后面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隐藏和封装
(2)成员变量:在类范围里定义的变量。
类变量:定义时使用static修饰的成员变量
它从这个类的准备阶段起开始存在,直到系统完全销毁这个类时消亡---与类共存亡。
访问类变量:类名.类变量名
注意:虽然也可以通过实例名访问类变量,但这个实例访问的并不是这个实例的变量,依然访问的是对应类的类变量。
实例变量:定义时不使用static修饰的成员变量
它从这个类的实例被创建开始起存在,直到系统完全销毁这个实例---与实例共存亡。
访问实例变量:实例名.实例变量名
(3)局部变量
形参:在定义方法首部时定义的变量,在整个方法内有效,方法结束时消失。
方法局部变量:在方法体内定义的局部变量,从定义该变量的地方生效,到该方法结束时失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在代码块中定义的局部变量,只在该代码块内有效。
注意:
局部变量除形参外,都必须显示初始化。
允许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同名,可使用this或类名作为访问者来限定访问成员变量。
(4)理解封装
封装(Encapsulation)是面向对象三大特征之一(封装、继承、多态),它指的是将对象的状态信息隐藏在内部,
不允许外部程序直接访问对象内部信息,
而是通过该类所提供的方法来实现对内部信息的操作和访问。
对一个类或对象实现良好的封装,可以实现以下目的:
隐藏类的实现细节。
让使用者只能通过事先预定的方法访问数据,从而可以在该方法里加入控制逻辑,限制对属性不合理访问。
可进行数据检查,从而有利于保证对象信息的完整性。
便于修改,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
为了实现良好的封装,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
将对象的属性和实现细节隐藏起来,不允许外部直接访问。
把方法暴露出来,让方法来操作或访问这些属性。
该隐藏的隐藏起来,该暴露的暴露出来
(5)访问修饰符
public、protected、缺省、private
注意:对于类而言,可以使用public和默认访问控制符修饰,使用public修饰的类可以被所有类使用,不使用任何访
问控制符修饰的类只能被同一个包中的所有类访问。
(6)访问控制符的使用总结:
类中绝大部分属性应该使用private修饰,除了一些static修饰的、类似全局变量的属性,才考虑使用public修饰。
有些方法只是用于辅助实现该类的其他方法,这些方法被称为工具方法,也应用private修饰。
如果某个类主要用作其他类的父类,该类里包含的大部分方法可能仅希望被其子类重写,而不想被外界直接调用,
则应该使用protected修饰这些方法。
希望暴露出来给其他类自由调用的方法使用public修饰。
顶级类通常都希望被其他类自由使用,所以大部分顶级类都使用public修饰。
(7)package和import
包:Java中,包(package)是一组相关的类和接口的集合。Java编译器将包与文件系统的目录一一对应起来。
优点:
避免大量类的重名冲突,扩大名字空间。
包体现了封装机制。
包的创建:如果希望把一个类放在指定的包结构下,应该在Java源程序的第一个非注释行放如下格式的代码:
package packageName[.packageName[…]];
注意:
包名是有效地标识符即可,但从可读性规范角度来看,包名应该全部由小写字母组成。
为了避免不同公司之间类名的重复,Sun建议使用单位Internet域名倒写来作为包名,
package语句必须作为源文件的第一句非注释性语句,一个源文件只能指定一个包,该源文件中可以定义多个类,
则这些类将全部位于该包下。
如果没有显示指定package语句,则处于无名包下。实际企业开发中,通常不会把类定义在无名包下。
包中类的使用
如果要使用包中的类,可以有两种方法:
引用包中的类(使用类的全限定名称)myPackage.mySubPackage.Book bookObj=new myPackage.mySubPackage.Book();
import语句引入包中的类:格式:import 包名.类名;或import 包名.*;//“*”号表示所有类
注意:在引入具有层次结构的包时,“*”号仅仅表示该包中的所有类,如果该包中还有子包,那么子包中的类时不被包括的。
比较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适用包名作前缀的方法使程序清晰,很容易就看出所使用的类位于哪个包中;而引入包的方法要知道某个类所在的包比较困难.
使用引入包的方法会带来名字冲突的问题,而使用包名作前缀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使用包名作前缀书写程序时比较麻烦.
静态导入:JDK1.5以后更是增加了一种静态导入的语法,它用于导入指定类的某个静态属性值或全部静态属性值。
导入指定类单个静态属性:import static 父包.子包…类名.静态属性名;例:import static java.lang.System.out;
导入指定类全部静态属性:import static 父包.子包…类名.*;例:import static java.lang.Math.*;
环境变量classpath:该环境变量指明所要引入的包可能在哪个目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