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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共领域。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发表权有保护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补充: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
延伸阅读:著作权中修改权保护期限可以吗?
相关关键词:著作权 财产权 人身权 署名权 使用权 获得报酬权 创作性 传播性 时间性 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