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权值情况下:
css样式的优先级别是(从高至低):内联样式表(标签内部)> 嵌入样式表(当前文件中)> 外部样式表(外部文件中)。(就近原则)
权值不同时:
浏览器是根据权值来判断使用哪种css样式的,哪种样式权值高就使用哪种样式。
下面是权值的规则:标签的权值为1,类选择符的权值为10,ID选择符的权值最高为100。例如下面的代码:
p{color:red;} /*标签,权值为1*/
p span{color:green;} /*两个标签,权值为1+1=2*/
p>span{color:purple;}/*权值与上面的相同,因此采取就近原则*/
.warning{color:white;} /*类选择符,权值为10*/
p span.warning{color:purple;} /*权值为1+1+10=12*/
#footer .note p{color:yellow;} /*权值为100+10+1=111*/
可以总结为如何让元素样式优先级更高,就是把元素选择的更精确一点就好。
注意:
(1)还有一个权值比较特殊——继承也有权值但很低,有的文献提出它只有0.1,所以可以理解为继承的权值最低。(继承是一种规则,它允许样式不仅应用于某个特定html标签元素,而且应用于其后代。如<p>便签内部的<span>标签就会继承该<p>标签的样式);
(2)做网页代码的时,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为某些样式设置具有最高权值,可以使用!important来解决(并不推荐)。如下代码:p{
color:red!important; /*!important要写在分号前
}
这里注意当网页制作者不设置css样式时,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一套样式来显示网页。并且用户也可以在浏览器中设置自己习惯的样式,比如有的用户习惯把字号设置为大一些,使其查看网页的文本更加清楚。这时注意样式优先级为: 浏览器默认的样式 < 网页制作者样式 < 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但记住!important优先级样式是个例外,权值高于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