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资和流水是怎么认定犯罪的?

赌资和流水的犯罪认定如下:

赌资是指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

流水不算赌资。

52e2bcd95508e5065a441cf7285562ee.jpg

赌资是指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而赌博流水指的是赌博活动中产生的资金流转记录,但不属于赌资的范畴。

赌资和流水犯罪认定的法律依据:

1. 赌资的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包括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以及在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3. 对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犯罪,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

4. 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可以认定为赌资。

综上所述,赌资是指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而流水不算赌资。赌资的认定依据包括当场查获的实际代表金额的物品以及在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对于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犯罪,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原文链接:https://www.huaqiwangan.com/zcfg/845.html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