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2020年,人社部发布了关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经济师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有了新规定:其中第十二条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考试科目: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