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剑归宗”是武林绝学中剑法的最高境界,只有剑法练到无招胜有招,万中剑法归于一,才能独步武林,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学活用。而对于网络营销而言也是这样的。把一种方法做到极致,然后在配合其他的营销手段,这才是营销的最高境界。而网络营销的经典案例都离不开这五点的配合及相辅相成。
网络营销案例的离不开这五点:
趣味原则
一件有意思的事,人们是有兴趣看的,它充满了诱惑,让人们欲罢不能——如果说电影是一种趣味的话,那么色情是它的一个极端。将这种诱惑做到极致的网络营销案例有《3D肉蒲团》、《一路向西》等(不能简单认为这是低级趣味)。将它进行了一层包装,并揉合了“互动原则”的经典网络营销案例有:微信、陌陌。那是众所周知的约炮神器。
互动原则
技术的先进解决不了人类的寂寞。人们需要沟通、渴望互动。所以互联网的大方向是走向web2.0时代。QQ、微博、短信参与电视互动……无数的产品正在走向互动。
利益原则
浅层次的利益是:你需要什么,我恰好就提供什么。比如,你要找廉价的手提包,以前购买手提包要承担:厂家中间商渠道费、店铺租金、展示宣传成本、品牌使用费……出厂成本为30元的手提包,到你手里就是300元了。你需要的利益是:剔除中间这些费用,得到最低价的手提包。于是淘宝顺势而出,将利益原则做到了极致。这是网上商城的典型。
较高层次的利益是:我提供的,你都可能需要。这就是品牌效应了。
个性原则
以上三个原则,如果都在追求做到极致,那么唯一能让消费者区别并抉择的就是个性了。“我是你的谁?”“你是我的优乐美”这是个性,强烈到让小女生飘飘欲仙:“哎,你的益达……”“是你的益达!”这是个性,让宅男销魂的个性。
广告语和经理人都能显示企业产品的个性,马云和周鸿祎能显示阿里巴巴和奇虎360的个性。
黏度原则
黏度诱致多次来访,黏度产生信任,信任促成消费。可能所有的网络营销,最后都会走向黏度营销吧。
这就是网络营销案例都离不开的五个原本则。这五个原则缺一不可。尽管他的表现手法及手段不一样。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五点如果配合的好不仅能够使案例成功还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