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通过实体政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来源于欧美国家商业模式。在行政机关实行“一站式”服务,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英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入国内。本世纪初,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兴起。2014年,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政务服务中心3435个。这些服务大厅对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施政的重要着力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就是“两集中、两到位”——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集中也会带来问题。一方面,一些基层政务大厅因财力物力所限,面积和条件不足,入驻单位只有窗口接件部门,成为公共收发室。大厅纳入的事项纷繁复杂,各地办事群众汇聚到一起,引起交通拥堵、环境嘈杂、矛盾集中。另一方面,随着政府权力下放,一些省级政务大厅建设投资巨大却门可罗雀,办事群众不愿大老远跑来申办本可就近办理的事项。大厅里工作人员比办事群众还多,一些工作人员每天接待更多的是宣传媒体和其他地区前来调研、参观、学习的同行。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政府权力、服务事项能够通过网络公开并运行。即使无法在线上办理的事项,也能通过网络提供准确的办事指南,引导群众带上必须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获取便捷的服务。作为政府设立的为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咨询、服务的场所,实体政务大厅特别是省级实体政务大厅是否还有集中的必要呢?
带着这个问题,先来看几个现象:
古今中外,从小学到大学,教学的形式都是老师和学生集中到校园里,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听。从古至今,人们信息传播的方式已经非常丰富,但集中面授依然是教学最有效的形式。早前的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在的网络学校、“互联网+教育”,都无法对教学形式有根本改变。
比如通过互联网,师生之间可以不受时空阻隔进行充分交流和互动。世界上最优秀大学的教学视频、课件都可以在网上找到,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得到最优秀教师的指导。可是为什么传统的课堂式教育一点不受影响,反而越发重要?学区房不仅在中国一路高涨,美国的家长们也是想尽办法让孩子进入更好的学校。
还有上班、开会,也是如此。移动办公、家居办公已经能处理很多任务了,BYOD(Bring Your Own Device,指携带自己的设备办公)既满足员工个性,又可节省公司资源,为什么还要把员工集中到一起办公,浪费上下班通勤时间?视频通讯、桌面会议的技术已经很成熟,很多政府部门都耗资建立了功能完善的视频会议系统,为什么还要兴师动众的集中到一起开会,又费马达又费电?
对这些现象的解释,应该是:人们集中到一起,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和信息。有一些东西是不能通过网络或其他媒介传递的。
前几年科技投资领域最热门的O2O概念面临泡沫破裂风险也是例证。一大批生活服务类O2O项目关闭,新项目存活周期越来越短、融资难度越来越大。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服务的信息,提供的服务是不是真正的刚需,服务的质量是不是真的好、真的优,这些不是靠上线就能解决的。
回到“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确有必要。
集中的实体政务大厅提供的不仅仅是服务本身,还有政府服务的氛围和环境,对工作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对办事群众的宣传和引导。
把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好、利用好,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必不可少的工作。切不可把大厅搞成“秀场”,打着为民服务的招牌,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
一是要科学设计实体政务大厅的规模,不可一味贪大求全,要切实有利于群众办事和业务监管。探索针对服务对象设置窗口的方式,分为自然人、法人、项目等,一个窗口就是一个系统工程,而非根据部门职能划分。
二是部门对窗口充分授权,杜绝“收发室”现象。向窗口工作人员赋予为公众服务所必需的条件和权力,通过标准和规范固化政府权力,将服务要求、审核依据、评判标准制度化、文档化,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和主观性,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监管和约束必须介入政府部门业务运行之中,大厅不能只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管家和造型师,要发挥校长、训导主任、教学督导、教研裁判的作用,不仅针对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对一些作风懒散、相互推诿的行为也要能看得见、管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