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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关于做好2024年南京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中级职称,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3号)执行;(四)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三)推动职称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和《关于开展国(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3〕113号)有关规定申报职称。
2024-07-16 11:48:52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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