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主要内容
-
子类与父类
-
继承是一种由已有的类创建新类的机制。
-
利用继承,我们可以先创建一个共有属性的一般类,根据该一般类再创建具有特殊属性的新类,新类继承一般类的状态和行为,并根据需要增加它自己的新的状态和行为。
-
由继承而得到的类称为子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超类)。
-
Java
不支持多重继承(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
声明子类
- 使用关键字
extends
来定义一个类的子类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 } 例如: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ople { … }
- 说明:
- 把
Student
类定义为People
类的子类、 People
类是Student
类的父类
- 把
- 使用关键字
-
类的树形结构
Java
的类按继承关系形成树形结构这个树形结构中,根节点是Object
类(Object
是java.lang
包中的类),即Object
是所有类的祖先类。- 除了
Object
类,每个类都有且仅有一个父类,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或零个子类。 - 如果一个类(除了
Object
类)的声明中没有使用extends
关键字,这个类被系统默认为是Object
的子类,即类声明class A
与class A extends Object
是等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