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之事件处理(监听)函数

事件是用户和浏览器自身进行的特定行为。这些事件都有自己的名字,如click,,load,mouseover。用于响应某个事件而调用的函数称为事件处理函数,或者DOM称之为事件监听函数。事件处理函数有两种分配方式:在JavaScript中或者在HTML中。
  如果在JavaScript中分配事件处理函数,则需要首先获得要处理的对象的引用,然后将函数赋值给对应的事件处理函数属性,像这样:
  var oDiv=document.getElementById(“div1”);
  oDiv.οnclick=function(){
    alert(“I was clicked”);
  };
  用这个分配方法,事件处理函数名称必须小写,才能正确响应事件。
  如果在HTML中分配事件处理函数,则只要在HTML标签中添加事件处理函数的特性,并在其中包含合适的脚本作为特性值就可以了,如下:   <div οnclick=”alert(‘I was clicked’)”></div>
  用这种方法,事件处理函数的大小写都可以,所以onclick等同于onClick、OnClick或ONCLICK(建议使用标准的XHTML代码,则事件处理函数应该全部用小写定义)。
  这两个方法在当前所有流行的浏览器都可使用,但传统的做法能为每个可用事件分配多个事件处理函数。于是,IE包含了自己独有的方法,而DOM却规定了另一个方法。
(一) IE
        在IE中,每个元素和window对象都有两个方法:attachEvent()和detachEvent()。顾名思义,attachEvent()用来给一个事件附加事件处理函数,而detachEvent()用来将事件处理函数分享出来。每个方法都有两个参数:要分配的事件处理函数的名字及一个函数。
  [object].attachEvent(“name_of_event_handler”,fnHandler);
  [object].dettachEvent(“name_of_event_handler”,fnHandler);
  在attachEvent()中,函数被作为事件处理函数添加,detachEvent()在事件处理函数列表中查找制定的函数,并移除它。例如:
  var fnClick1=function(){
    alert(“Clicked”);
  };
  var fnClick2=function(){
    alert(“Also Clicked”);
  };
  var oDiv=document.getElementById(“div”);
  oDiv.attachEvent(“onclick”,fnClick1); //添加事件
// oDiv.οnclick=fnClick1; //用传统的JavaScript方法来添加事件
  oDiv.attachEvent(“onclick”,fnClick2); //添加事件
  oDiv.detachEvent(“onclick”,fnClick); //移除事件
       上面的例子表明,可以为一个对象添加多个事件处理函数,它是按照添加它们的顺序进行调用的。传统方法上对事件处理函数的赋值其实被看成另一种attachEvent()的调用。上例先显示Clicked,接着显示Also Clicked。
(二) DOM
        DOM方法addEventListener()和removeEventListener()用来分配和移除事件处理函数,与IE不同,这些方法需要三个参数:事件名称,要分配的函数和处理函数用于冒泡阶段还是捕获阶段。如果事件处理函数是用于捕获阶段,第三个参数为true;用于冒泡阶段,则为false。下面是语法:
  [object].addEventListener(“name_of_event”,fnHandler,bCapture);
  [object].removeEventListener(“name_of_event”,fnHandler,bCapture);
  var fnClick1=function(){
    alert(“Clicked”);
  };
  var fnClick2=function(){
    alert(“Also Clicked”);
  };
  var oDiv=document.getElementById(“div”);
  oDiv.addEventListener(“click”,fnClick1,false); //添加事件
  oDiv.addEventListener(“click”,fnClick2,false); //添加事件
  oDiv.removeEventListener(“click”,fnClick1,false); //移除事件
  oDiv.removeEventListener(“click”,fnClick2,true); //无法移除事件,因为没有指明捕获阶段
  与IE一样,也可以为一个对象添加多个事件处理函数。显示效果是一样的。
  如果使用addEventListener()将事件处理函数加入到捕获阶段,则必须在removeEventlistener()中指明是捕获阶段,才能正确地将这个事件处理函数删除。
如果使用传统方法直接给事件处理函数属性赋值,事件处理函数将被添加到事件的冒泡阶段。
直接赋值的一个很重要的不同点是,后续对事件处理函数的赋值将清除前面的赋值:
  oDiv.οnclick=fnClick;
  oDiv.οnclick=fnDifferentClick;
  起初fnClick被赋给onclick事件处理函数,然后又被fnDifferentClick替换了。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