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类的概念
- 抽象方法是一种特殊的方法:它只有声明,而没有具体的实现。抽象方法的声明格式为:
abstract void fun();//没有大括号也就是没有方法体
- 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进行修饰。如果一个类含有抽象方法,则称这个类为抽象类,抽象类必须在类前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因为抽象类中含有无具体实现的方法,所以不能用抽象类创建对象。
- 注意:在《JAVA编程思想》一书中,将抽象类定义为“包含抽象方法的类”,但是后面发现如果一个类不包含抽象方法,只是用abstract修饰的话也是抽象类。也就是说抽象类不一定必须含有抽象方法。
解释:可以看出,抽象类就是为了继承而存在的,如果你定义了一个抽象类,却不去继承它,那么等于白白创建了这个抽象类,因为你不能用它来做任何事情。对于一个父类,如果它的某个方法在父类中实现出来没有任何意义,必须根据子类的实际需求来进行不同的实现,那么就可以将这个方法声明为abstract方法,此时这个类也就成为abstract类了。abstract class A{//定义一个抽象类 public void fun(){//普通方法 System.out.println("存在方法体的方法"); } public abstract void print();//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有abstract关键字做修饰 }
- 注意:包含抽象方法的类称为抽象类,但并不意味着抽象类中只能有抽象方法,它和普通类一样,同样可以拥有成员变量和普通的成员方法。
二、抽象类使用原则
1)抽象方法必须为public或者protected(因为如果为private,则不能被子类继承,子类便无法实现该方法),缺省情况下默认为public。
2)抽象类不能用来创建对象,需要依靠子类采用向上转型的方式处理;;//当一个类实例化之后,就意味着这个对象可以调用类中的属性或者行为,但在抽象类里存在抽象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没有方法体就无法进行调用。既然无法进行方法调用的话,又怎么去产生实例化对象呢。
3)抽象类必须有子类,使用extends继承,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普通类)继承于一个抽象类,则子类必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注意是实现不是同样定义为抽象类)。如果子类没有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则必须将子类也定义为为abstract类。
三、其他
(1)抽象类中有构造方法么?
由于抽象类里会存在一些属性,那么抽象类中一定存在构造方法,其存在目的是为了属性的初始化。
并且子类对象实例化的时候,依然满足先执行父类构造,再执行子类构造的顺序。
(2)抽象类可以用final声明么?
不能,因为抽象类必须有子类,而final定义的类不能有子类;
其他实例可以参考:http://blog.csdn.net/wei_zhi/article/details/5273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