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ring类
String类是java.lang包下的一个子类,使用其方法时无需导包。Java程序中的所有字符串文字(例如"abc" )都被实现为此类的实例。
“字符串常量一旦声明则不可改变,而字符串对象可以改变,但是改变的是其内存地址的指向。”例如先定义String str1=“a”;再定义String str1=“b”;此时只是str1指向的地址发生了改变,而"a"仍然在原来的地址,只是再也不能使用它了。
因为String对象是不可变的,它们可以被共享。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在程序有完全相同的字符串,则这些字符串在同一个内存中,这些字符串的名称都指向这块内存。如下图所示。
对 String 变量进行修改的时候其实都等同于生成了一个新的 String 对象。源码中,使用final关键字修饰了String类和value变量,所以,String类是不可继承的。String所表示的字符串,底层是使用一个字符数组来保存的,也就是value这个变量,此时这个变量也使用final修饰,表示String的表示的字符串是不可变的。所以,每次对 String 变量进行修改的时候其实都等同于生成了一个新的 String 对象。
由于St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