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类的重用
2.1 Object
所有类的直接或间接的父类
2.2 终结类/终结方法
不允许被继承,不允许被覆盖
2.3 类的继承
单继承,只能继承一个超类
extends
派生类继承超类的所有数据成员和方法成员,除去没有访问权限的成员。
在超类中无法访问子类中新增的属性及方法。
2.3.1 隐藏与覆盖
隐藏
超类和子类中的属性名相同,则超类的属性被隐藏,访问super.属性名
2.4 抽象类与抽象方法
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得是抽象类
2.5 泛型
1)泛型类
2)泛型方法(泛型参数或泛型返回值)
3)通配符 ?
4)有限制的泛型 T extends 类名或者接口名
2.6 类的组合
类的组合:即在一个类中声明一个其他类型的属性,部件组装的思想
类的重用机制:
继承:从属关系
组合:包含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