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lash ActionScript 3 殿堂之路》page79,有以下这段话的描述
object(对象),泛指一切有具体状态和行为的数据集合。遵从某个Class描述的对象,则又称为这个Class的实例。对象和实例,这两个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可以互相替换。如果非要区别,那么一般实例就特指某个Class的
object(对象),泛指一切有具体状态和行为的数据集合。遵从某个Class描述的对象,则又称为这个Class的实例。对象和实例,这两个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可以互相替换。如果非要区别,那么一般实例就特指某个Class的
的对象;对象则代表广泛,不一定说明是哪个类的实例。比如说,我们画出一个具体长方形,那么这个长方形的长和宽都有具体数值。那么,我们可以称呼这个长方形是一个对象,而且是长方形Class的一个实例。
上面可以解释page22中
“在java中,基础数据类型(primitive data type)不是对像,相对应的包装类(wrapper)才是。如,int的包装类是Integer,double 的包装类是Double。
在C#中,基础数据类型都是system命名空间的对象。每个基础数据类型名字,都是各自对应的类名的缩写。
而在actionScript 3中,基础类型就是对象,和其包装类在应用中没有什么分别连名字也一样。int就对应着顶层类int,number就对应着顶层类number。
既然在ActionScript 3 中基础类型是Object,我们可以直接调用它的方法(method).”
这段话终结的问题”类是对象?“。上面红色部分描述的意思是 对象可以是类也可以是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