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长期更新)

书:希尔贝克的《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当下》和北京大学的《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目录

前苏格拉底哲学

如果你不听从我本人而是听从我的“逻辑”,承认一切是以一,那就是智慧。——赫拉克利特

哲学的概念

哲学问题的四个方面

问题,论据,结论,意义,结论必须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有意义

哲学与其它学科的区别

  • 创造性写作:哲学能做出在某种意义上有真假的判断
  • 科学:哲学不依赖实验
  • 形式科学(数理、逻辑学):哲学必须对自己的假设进行反思,并设法论证其合理性
  • 神学:哲学没有固定一套处于宗教理由无法放弃的预设(如基于启示的教条)

泰勒斯

观点

  1. 变化中的不变是一种不变的元素,因此它构成了宇宙,是多样性中的一致性,称为urstoff,原料arche;(实体问题)
  2. 基于观察认为这种arche是水,水部分是未分化的urstoff,部分是分化了的物体;宇宙的构成和事物的转变可以解释为从水到物体再到水的过程;(变化问题)

泰勒斯把论据建立在经验上,可以称之为科学家,但他的问题是对整个世界本质的回答,因此可以称之为哲学家。但他的问题相较于他的论据太大了,这个问题在希腊哲学中普遍存在。

意义与局限

为实践科学的假说-实验方法的成立提供了理论基础。
他认为整个世界是可被认识的,思想从mythos到logos。

我们无法清晰地认识泰勒斯(只能从残片和柏拉图的表述中猜测他的思想);他没有区分物质和灵魂;认为自然是一个整体,或许对应着“存在”的概念。

阿纳克西曼德与阿纳克西米尼

阿纳克西曼德认为如果水能与任何事物相互转换,那说明任何事物能转化为任何事物,那水就没有特殊性。阿纳克西曼德认为urstoff是apeiron,即不定者。这种主张没有经验性的观测依据,但是是针对泰勒斯的主张中推导出的一种理论论据,所以可以说他才是第一位哲学家。

阿纳克西米尼关注泰勒斯理论中的另一个弱点:水是如何从未分化状态转化为分化状态的?泰勒斯没有回答。阿纳克西米尼认为urstoff是气,气冷却为水,再凝结变为冰和土,气被加热稀释后就变为火,气的状态是由温度和密度决定的。

赫拉克利特与巴门尼德

第一代哲学家由经验得出变化每时每刻在万物间发生着,第二代哲学家开始质疑变化本身。

赫拉克利特

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都处在流动变化中,但变化的规律是不变的,这种规律包含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作为一个整体创造出了和谐。

赫拉克利特的作品是隐晦的、神谕式的,他把世界比喻成在永恒的火中不断生灭的过程。

巴门尼德

巴门尼德论证说:存在可以被理性(思维)认识,非存在则不能;而变化意味着存在与非存在间的互相转化,因此预设了理性无法认识的非存在状态,因此思维无法认识变化;而作为(或许是世界上第一个)理性主义者,他认为感觉是虚妄的,理性是真实的,因此得出变化是不存在的假象。

巴门尼德明确区分了感觉和理性,被视为二元论的开端:
理性 − 是 − 存    在 − 静止 − 一致性 感觉 − 非是 − 非存在 − 变化 − 多样性 \begin{aligned} &理性-是&-存\ \ \ \ 在&-&静止&-一致性\\ &感觉-非是&-非存在&-&变化&-多样性 \end{aligned} 理性感觉非是    非存在静止变化一致性多样性

但他本人是坚定的一元论者,因为他认为理性之外再无物,可感知的对象不是存在,而理性是可以认识存在的,不能被认识的不是存在(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芝诺是巴门尼德的学生,他通过制造运动悖论的方式论证世界是永恒静止的。
(亚里士多德反驳飞矢不动等论证,认为论证前提即时间是由不可分的霎那组成是错误的)

恩培多克勒和阿纳克萨戈拉

第三代哲学家认为世界的真理是介于绝对变化和绝对静止之间的。

恩培多克勒

  • 存在四种不可变化的原始的元素(水火土气);
  • 除了原始实体外还存在着一些力量;
  • 原始实体的本质和总量都不会变化,但不同元素可以彼此结合;

阿纳克萨戈拉

  • 元素是无数的;
  • 对变化的解释与阿纳克萨戈拉相同;
  • 认为世间唯一的力量是心灵nous,心灵让变化朝着某个目标telos前进,自然界就这样成了目的性的、有目的的。

在小的东西里没有最小的,总还有更小的,因为存在者不会因为分割而不复存在;全体是不能增也不能减的,因为不可能有多于全体的东西,一切都是永远相等的。

出于这种论证,世界都是统一的,每一存在都包含着其他存在的部分,只有心灵是纯净的,因为它能独立地支配万物。

德谟克里特

原子论

  • 世界万物是由不可分割的原子构成,原子存在于虚空中并不断运动(机械决定论)
    (承认虚空这种非存在是存在的基础)
  • 原子只有量的属性(形状、大小、数量)没有质的属性(颜色、气味、感觉)
  • 物体的组成是由不同原子结合形成的,这种运动是机械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为了说明只有质的属性的原子如何让人产生对物体量的认识,德谟克里特提出了感官知觉理论:

物体发出中间原子,与组成人的原子反应,产生了感觉;物体本身只有量的属性,没有质的属性;
(在此意义上感觉就是真理,如果能被所有人感知就是存在)

意义与问题

感官知觉理论第一次区分了物体的内在属性和我们对物体感知到的属性。

一些问题:

  • 既然我们和物体都只有量的属性,我们为什么能确定物体没有质的属性?这是不是从量到质的飞跃?
  • 我们能否确定这套交互理论提供的是对物体的正确感知?

对物体的认识建立在感觉上,而原子是无法用感觉认识的,只能用理性认识,整个理论预设了一点:对世界的认识必须涉及理性的部分。

毕达哥拉斯

“万物皆数”

毕达哥拉斯认为基本观念不是物质,而是数学观念。

论据
  • 对和声的研究说明数学与非物质的东西间存在对应关系;
  • 三角定理说明数学可以应用于具体事物;
  • 天体的圆周运动说明这些也是服从数学规律的;
  • 事物会毁灭,但作为形式和结构的数学观念不会毁灭;
理性主义者
  • 使用以数学证明为形式的理性论据;
  • 认为基本观念即数学形式需要使用理性来认识;

但毕达哥拉斯还认为数学指向理性之外、神秘主义的东西。
实际上毕达哥拉斯派将部分领域的数字特征不加判别地推广到实际世界的其他部分。
毕达哥拉斯也认为世界是二元的:
数学 − 确定的知识 − 实    在 − 永恒 感觉 − 不确定的知识 − 非实在 − 可变 \begin{aligned} &数学-确定的知识&-实\ \ \ \ 在&-&永恒\\ &感觉-不确定的知识&-非实在&-&可变 \end{aligned} 数学确定的知识感觉不确定的知识    非实在永恒可变
这种思想成为了柏拉图理念论的源泉。

其他

毕达哥拉斯认为实在是可以用数学来考虑的,这种理想化的观点强调世界可以被测量的部分。

政治上毕达哥拉斯似乎支持哲人王的政治体制和禁欲主义的伦理,认为有一套灵魂转世的信念。

智者派和苏格拉底

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申辩篇》

智者派

智者派的总体情况

希腊哲学的转向

BC450年前后,“人”成为关注的中心,希腊哲学进入了“人类中心论”时期:

  • 从是论转向知识论,从观察世界得出结论到考察知识的获得这一过程;
  • 伦理-政治问题被提起:能否找到普世的道德和政治概念?

转向的背景:

  • 希腊社会的变化:殖民地的蓬勃发展让希腊人开始接触具有各种风俗和习惯的异乡人;
  • 早期希腊哲学对世界本源解释的不一致促使人们反思知识的获取过程,150年的哲学讨论让希腊人具备理性思辨能力;

智者派

产生背景:
雅典的直接民主制需要参与者具备一定的政治知识与思维、辩论能力,智者派的学者们承担着启蒙人民的工作。

智者派的统一观点:
不存在公认的道德标准,正当和正义(right&just)就是强权。
由于持有类似的观点,智者派也被称为诡辩派。

高尔吉亚

高尔吉亚在巴门尼德关于运动的自相矛盾上得出结论:
存在不是从非存在中派生出来 一切运动和变化都是由非存在派生出来的 一切现象是从运动变化中派生出来的 = > 任何现象都非存在 \begin{aligned} &存在不是从非存在中派生出来\\ &一切运动和变化都是由非存在派生出来的\\ &一切现象是从运动变化中派生出来的\\ &=>任何现象都非存在 \end{aligned} 存在不是从非存在中派生出来一切运动和变化都是由非存在派生出来的一切现象是从运动变化中派生出来的=>任何现象都非存在

因此,高尔吉亚提出了他对哲学的否定:

  1. 无物存在;

  2. 如果有物存在,也不可知;

  3. 即使可知,也不能把知识告诉他人;

既然真知无法获得,高尔吉亚就把修辞学当做是说服术,不再关注对错而注重影响他人。

色拉叙马霍斯

权力观:正义就是满足最强者的利益。

普罗泰戈拉

“人是万物的尺度”

认识论解释:展现在人面前的事物一直被人在特定的时候身处的环境或职责决定。(即 视角主义:知识以视角为前提)

视角主义的暗示:

  • 认识论的多元论:观察事物的方式是多样的;
  • 认识论的相对主义:认识是相对于情境而言的;

不同视角的认识的同一性:
一种观点是不同视角之间有重叠和互相转化的部分,因此能从不同视角认识同一事物;

认识的正确性:
同一视角下对事物的认识有对错之分;

视角主义本身的正确性:

视角主义本身的正确性是否依赖特定视角?

如果是,则所谓的正确性就是相对的;如果不是,那么视角主义就局限在对事物的认知上,无法承受理论反思。

视角主义的社会解释:

  • 不同社会团体间开放的政治交流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对同一事物的理解受到视角的约束而大相径庭;

  • 不同的社会中的规范和价值体系是不同的;
    (两种法律观:实证法和有效法(自然法)是否有区别)

“每个问题都有两个对立方面”

苏格拉底

“知识即美德“

苏格拉底所谓的美德:尽其所能实现自身的潜能;

苏格拉底所谓的知识:

  1. 有关是什么的知识;
  2. 对应当是什么的规范性洞见;(存在普适的道德)
  3. 对真正自我的洞见;

知识的获得:

  1. 依靠澄清概念和理性;
  2. 通过神灵(朝内心说话的声音);

苏格拉底与人的交流方式:澄清概念(谈话),区分理性的交谈与通过修辞术获得的说服:
理性的交谈:
1. 在讨论中每个人都获得知识;
2. 每个人的观点要符合他认为的绝对真理;
通过修辞术获得的说服:
1. 交谈双方是不平等的;
2. 目的是说服对方而不是讨论命题的正确性;

在参与讨论者智力受教育程度不一或自身地位声望不同时,如何进行理性讨论:

可以使用一些修辞技巧来营造尽可能平等的环境(就像心理医生会使用药物或谈话技巧让病人能够交流),苏格拉底自己就经常解构对话者已有的各种概念来试图让人获得合理的认知,他也因此受到不少人的反感乃至恐惧。

知善即行善

如果在理性的讨论中获得的知识都是用对话人的价值观进行保证的,那么正当的知识逻辑上一定会导致正当的行为。

正当行为使人幸福

苏格拉底的幸福:心灵的平静、良知和自尊;
幸福始于德行和善联系在一起的,其他任何事情与幸福无关。

柏拉图-理念论和理想国

世人的行为被三力驱使:对美好的渴望,需发泄的情绪,与理性的知识。具体被哪种力制裁,由你自己决定。——《理想国》

知识和存在

苏格拉底的道德观要求人们把握普遍存在的“概念”,柏拉图用理念论来解释这种“概念”。

柏拉图自己不一定赞同他著作中对理念论等观点的描述,柏拉图著作分三个时期:

  1. 早期,与苏格拉底类似用概念分析的方法获得真知;
  2. 中期,阐述理念是独立存在的,即提出理念论;
  3. 晚期,阐述辩证的认识论来解决共相和个相问题;

理念和知识

辩证的认识论(晚期《巴门尼德篇》)(一种解释)来解释理念论:

  • 思维的边界是所有事物的原初之源,是无法探讨和表达的;
  • 理念像光一样从源头出发,穿过原则和科学的范畴,结束于混乱的感觉中;
  • 对理念的认识不应从感觉出发进行抽象,而应该利用理性直接感知概念;

从本体论的角度(何物存在)解释理念论:
以数学为例,数学符号写在黑板上,即使符号被擦去了,数学理念还是存在的,因此它们并不是物质世界的东西;而不同的学生学到的是同样的数学理念,因此它们不是存在于个人内心的东西,而是客观存在、普遍有效的;这种理念无法通过感觉感知,只能通过理性把握。

理念和善

概念(柏拉图认为):
概念是独立存在的,个别对象在于概念之下;
名词只有指称存在的事物时才有意义,因此概念是存在的;
世界划分成了两部分:
理念 可感知的事物 \begin{aligned} \frac{理念}{可感知的事物} \end{aligned} 可感知的事物理念
将理念论应用到伦理-政治领域,柏拉图认为善行中蕴含着普遍的善的理念,因此绝对的道德规范是存在的。

爱和教育

柏拉图认为理念世界高于可感世界:理念即理想,对于理想的追求根植在我们的内心,这就是柏拉图式的爱(Eros)。
人类生活在两个世界的张力作用之中,在可感世界人们能获得对理念的惊鸿一瞥从而更好地洞见理念本身,在理念世界中我们能更清晰地洞见理念从而让我们能在可感世界区分善恶。哲学因此成为了一个同时向上(从行为中感知理念)和向下(用理念指导行为)的过程。

对理念论的一些批评

  • 理念是独立于时空的,无法用时空谓词来描述(多大,多久,什么颜色等),那么时空中的可感事物是如何分有理念的呢?理念不变但可感事物不断变化,那么可感事物是怎么成为理念的摹本的呢?
  • 如果说理念即理想,那么像“罪恶”等词语是否也指代一种理念呢?

理念和整体

柏拉图认为,理念之间相互组合,形成了一个整体,如正义的理念指向智慧、勇敢和美德,也指向善这样一个总体理念。
因此,真知就是关于一切的知识,善的理念不是众多理念之一而是代表所有理念之间的关系本身。
对理念的洞见过程应该是一个辩证超越当前整体的过程:一方面不断在现象与理念之间互相穿行,另一方面不断超越特定理念到达其他理念。

几个类比

太阳之喻,太阳与可感世界的关系就像善的理念与理念世界的关系:

  • 善的理念在理念世界中是至高无上的,善的理念给与真理(太阳在可感世界是至高无上的,太阳给与光明);
  • 理性——认识理念的能力——并不是善的理念本身(眼睛不是太阳本身),善的理念让所有理念能被理性所认知(太阳照亮万物让人眼都能看到);
  • 善的理念不仅是理性能认识理念的前提,也是理念存在的前提(万物生长靠太阳);

线段之喻,说明了认识能力分不同的层次:

线段之喻

囚徒之喻,说明了可感世界的知识与理念洞见的关系:
洞穴中的囚徒只能看到墙壁上物体的影子(可感世界的感觉),当他转过身来时才能看到物体真实的样子(理念),当他走出洞穴时才能看见太阳(善)。

理念论和人的角色

柏拉图还提到了灵魂如何与理念发生交互的问题。
柏拉图的灵魂和生死观:
灵魂生活在理念世界,当他“跳水”进入可感世界时,人就出生了,灵魂也忘记了关于理念的一切,但看见现实中的现象会唤醒他关于理念的记忆,人死后灵魂又重新回到了理念世界。

大部分灵魂无法在一生中冲破表象,只有经过训练的少数人能接近真理。

柏拉图的《理想国》和善

教育和社会分层

对大众知善能力的怀疑:

  • 苏格拉底认为所有人都可以通过交谈与启发式的思考获得关于美德的知识,但柏拉图从理念论中推断:理念是很难被理解的,因此大部分人无法通过理解理念来指导自己过善的生活;
  • 柏拉图的思想来自他经历的对雅典民主的信心崩塌(苏格拉底被处死等一系列事件),他变成了一个反民主派,认为国家必须由胜任者而非全体人民或不公正的专制者来治理;

柏拉图理想中的教育体系:

阶级/职业受教育程度职能美德
生产者(劳动者)10年的体操、音乐和宗教生产节制
管理者(武士)+10年的其他科目(特别是数学)管理勇敢
统治者(哲学家)+5年的哲学和15年的管理经验统治智慧

节制、勇敢和智慧和谐共处组成了国家的正义。

柏拉图认为人的能力是有差异的,因此合理地按能力进行分工能让效率最大化,他认为思考者代表着最出色的能力。

权力和能力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善的理念根植于每个阶层的人的内心,因此这种社会体制是稳固的;为了进一步杜绝小团体主义和利己主义,柏拉图认为要对拥有政治权利的两个阶级废除财产权和家庭生活。

对利己主义的批判:
在理想国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一致的:只要人人各司其职,那么个人美德的实现就会让集体效率最大化。因此利己主义其实是预设了人与社会的对立,是完全错误的。

威权主义?
柏拉图禁止对预设好的教育体系和阶级划分进行讨论,这确实可以说是一种威权主义;但柏拉图自己的著作中欢迎对自己的哲学观点进行反思,而且他也从未试图建立他自己所描述的理想国,因此他本人不是一个威权主义者。

柏拉图的政治意识形态:
柏拉图把理性置于传统之上,但又认为大部分传统有其合理性,可以予以保留。

理想国与现实的妥协——“次优国家”:
柏拉图在晚期的著作中描述了更现实的次优国家:每个人拥有私有财产和家庭生活,社会实行法治,实行君主制与民主制的某种结合。这种从理想的国家范式到现实可能实行的较好国家的思想转变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男子和妇女

柏拉图的男女平等观:
人首先是精神存在物,人最重要的属性是理智和政治方面,而不是生物方面;因此当时流行的因为女性无法从事重体力而让女性负责家务的分工是不合理的;
还有人认为柏拉图淡化女性在生育、家庭方面的作用是因为他认为私人生活领域是理性无法控制的,因此要加以削弱;所谓的男女平等只不过是害怕女性在私人领域作为一种不可控的影响因素存在。这种说法有其道理:

  • 柏拉图在著作中表现了当时常见的对于女性的轻蔑态度;
  • 柏拉图一直将公共生活置于私人生活之上,把理智和教育置于人的生物性之上;

艺术的伦理责任

柏拉图主张在理想国实行严格的艺术审查制度。

原因:

  • 柏拉图没有明确区分真、善、美,因此认为艺术应该依据这三者一起进行评判(不像现在的流行观点认为艺术相对道德或真理具有独立性),即认为艺术不是道德中立的;
  • 按照理念论来理解的话,现实事物是理念的摹本,艺术只是摹本的摹本;艺术家应该努力摹写理念,但艺术家的领悟必须受哲学家的指导;

柏拉图详细指明了不同艺术家应该从事的工作,认为艺术只能用来提高对理念的洞见。

亚里士多德-自然秩序和作为“政治动物”的人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政治学》

理念或实体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学院学习了20年左右直到347年柏拉图去世,他的许多论证是针对柏拉图思想进行的。

实体和属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独立存在的是一个个的个别事物(实体),实体具有属性,属性作为实体的属性才得以存在。
属性分为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构成了种的概念。

柏拉图认为事物背后的理念是客观存在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背后的理念只是我们从可感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共相;因此柏拉图认为理性高于感觉,只有理性能洞见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与感觉是平等的,感觉感知事物,理性从中抽象出共相。

本体论和认识论

一些基本概念

本体论:关于存在的基本形式的哲学理论;
认识论:关于知识的基本形式的哲学理论;

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

  • 知识是关于共相(不变和本质的东西)的;
  • 知识的获取过程:从感觉经验抽象出本质洞见;
  • 知识的运用:使用洞见进行逻辑推理来获得其他真命题;

四因说

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实体的状态是由四因决定的:

  1. 目的因,亚里士多德持目的论原则,认为变化的过程受目的指导;
  2. 动力因,变化需要驱动力来推动;
  3. 质料因,事物是由质料构成的;
  4. 形式因,事物获得的各种属性;

质料使具有同样形式的物体互相区分,因为它们各自具有自己的质料。

人造物的四因分析—以陶罐的制作为例:

  1. 目的因就是陶匠想制作出一个能盛水的陶罐;
  2. 动力因是陶匠对陶罐的加工;
  3. 质料因是黏土;
  4. 形式因是陶匠设想出来的陶罐的样式;

亚里士多德认为万物都适用于四因说,生物自身就有四因,而非人造的无机物的四因由所谓“自然运动”和“强制运动”的理论来决定。

变化论和宇宙

亚里士多德界定了四类变化:

  1. 实体性的变化,实体的产生和消亡;
  2. 性质的变化,实体特性的变化,如叶子变黄;
  3. 数量的变化,实体属性的增减,如人变胖;
  4. 位置的变化,实体改变空间位置;

自然和强制运动学说属于最后一类变化:

  • 一切事物由火、气、水、土四元素组成,密度逐渐增加,事物按照组成元素的比例不同有不同的自然位置;
  • 在朝自然位置运动这一过程中,事物的自然位置是目的因,重量是动力因,通向自然位置之路是形式因,组成事物的元素时质料因;
  • 如果我们给事物一个外力,如弓把箭射出去,那么箭不会直接朝着自然位置运动,而会有水平速度,这就是强制运动;

亚里士多德的宇宙观:

  • 宇宙被分为两部分,天界和地界(sublunary,月下世界),各自有不同的运动规则;
  • 天界的运动轨迹是圆周,天体做匀速圆周运动;
  • 自然和强制运动学说适用于月下世界;
    这一理论经后人丰富后形成了托勒密世界观。

现实-潜能和分级的有机世界观

亚里士多德的潜能-现实理论来自生物学领域,如一颗种子在现实中只是种子,但有着发育成一棵树的潜能,当种子成长时它的潜能就得到了实现。

潜能-现实理论是对变化的生物学解释:变化是潜能的现实化,不是从非存在到存在的创生。

亚里士多德基于潜能的实现程度给出了一个有等级的宇宙观:
潜能分级

这种分级的两端都是设想出来的:

  • 每一级别的事物都包含一定的未实现的潜能,因此设想一个没有现实性(潜能完全没有实现过)的纯粹质料,代表着边界的概念;

  • 每一级别的事物都逐步实现着自己的潜能,因此设想一个已经完全实现潜能的非人格化的“神”,他不会变化、不会运动,但是是所有事物的目的因(不动的推动者);

亚里士多德认为万物都有实现自身潜能的内在动力,并暗示每个种在宇宙中都有既定的自然位置。

亚里士多德和生态学

与德谟克利特不同,亚里士多德试图用有机的范畴解释万物。
行动与事件:
事件这个词语暗示一种通过观察研究已有发生的事情获得事情的因果联系;行动则是一种社会现象,一般暗示行动者是有动机的。亚里士多德和德谟克利特分别使用行动和事件来分析自然。

知识和实践

几种知识形式

柏拉图看到的是学科间的联系(辩证论者),亚里士多德则看到了学科间的差异(分析论者)。亚里士多德将学科划分为:

亚里士多德的学科划分

实践科学:
实践科学的目的是通过获得性的伦理能力指导明智的行为,这种伦理能力需要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去习得,是一个人获得评价社会实践的能力的前提。
亚里士多德把政治学视为实践科学,认为政治不仅指权力之争(如马基雅弗利所谓的现实政治),而是人们之间的适当交往;他也把伦理学视为实践科学,强调伦理能力的获得性,而不仅仅将伦理学视为对普遍伦理原则的辩护(康德)或功利最大化(边沁)。

创制的科学的目的是生产某物,具有创造性。

逻辑学被亚里士多德视为一种工具而不是独立的学科。

绝对可靠的知识:
绝对可靠的知识指关于实体的普遍属性的知识,特别是一些不可证明的原则(如 矛盾律:一物不能既有属性A又没有属性A);亚里士多德使用这些知识作为逻辑推论的前提,得出同样正确的命题。

人类学和社会学

人类的潜力:

  • 人类最重要的潜力是与人类独有的灵魂有关的潜力:过理性的生活;
  • 人类的潜力不能自然实现,需要通过教育和学习来激发;
  • 人类实现潜力必须经过三个社会化阶段:家庭、村落和城邦,即人的天性(潜力)会在这三个阶段中逐步表现出来;因此集体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人实现最好潜力的必要条件,人是政治动物;
  •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的政治活动才是有助于实现人性的,而消耗体力的生产劳动和娱乐活动都无价值;

亚里士多德对待女性的态度更接近当时的流行态度,即认为男性生理上优于女性:

  • 男人提供孩子的形式,女人只提供质料;
  • 按照体温高的动物高等的看法,男性比女性高等;

善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关于善的生活的观点:

  • 善作为人类生活的目的,不是独立于人存在的,善存在于人类生活中(与柏拉图相对);
  • 人与人的潜力是不同的,善的生活也不只有一种;
  • 如果肉体上遭受折磨,那也不是幸福的生活;
  • “中庸”:善不是牺牲其他能力促进某一方面,而是每一种能力都得到适中的发展;

友谊:

  • 友谊是一种人际间的相互态度,友谊需要互相之间的了解和时间的发展;
  • 友谊自身就是目的;

实践智慧:

实践科学获得实践智慧,这种智慧是一种伦理能力,不是关于对于道德的理论知识;它能让人判断自身身处的各种模糊不清的情况。

正义的社会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

基于现有权利的正义:社会中各种明显和隐含的正义观,包含现行法律和各种社会规范;

基于平等原则的正义:要求同样情况应同样对待;

交易平等:每个人在市场上的付出与所得应相等,否则就要受法律制裁;

分配平等:在政治权力与社会财富的分配上,亚里士多德既主张平等分配,又主张分配上的等级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财产通常是有益于国家的,因此在权力的分配上财产的多少也是一个标准,但他认为穷人占多数是既定的社会现实,因此完全按财产分配权力会导致社会动荡;

伦理与政治在亚里士多德眼里都应该是实践科学而非创制科学,即其本身就是自身的目的而非通过其获得它物如经济上的利益,两者的目的就是进行合理的社会交往。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理想:

亚里士多德搜集了158个希腊城邦的政治资料,并将其分为几类:

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
君主制贵族政治有限民主制
僭主统治寡头统治极端民主制

亚里士多德认为好的国家应该重视民意和法律:

  • 重视民意才能保证社会稳定;
  • 依法治国国家才能安全,国民才能自由;

广泛讨论后,亚里士多德认为有限民主制是最合适的政体,国家由法律统治,在量上实行民主制原则,在实质上由贵族统治。

艺术——摹仿和净化

希腊语的艺术(techne)有两个含义:生产工艺和文艺活动,在亚里士多德的分类中两者都属于创制科学。

亚里士多德也持跟柏拉图一样的观点,即艺术是摹仿。亚里士多德认为人天生会在学习和感知中获得快乐,而美学在希腊语中(aisthanesthai)中意为“感知”,对实在的摹仿帮助我们以特定的方式感知事物、收获快乐。同时艺术家不仅能摹写现实,还能摹写各种概念(如描写好人、坏人、英雄、罪犯),因此艺术还有着道德上的作用:净化人的情感。

艺术是净化的思想与古希腊内在的自然和谐观相联系。古希腊认为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都有内在的协调,病毒或社会混乱被解释为系统的失调,需要净化失调的部分。

亚里士多德将艺术的功能总结为再造精神平衡:

  • 艺术能帮助我们释放情绪(希腊语:自我净化),通过欣赏和创作艺术品过程中释放出被压抑的情绪,人们重新回到和谐的状态,类似精神上的放血疗法;
  • 艺术能让人得到提升和教化,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

后期古典时期

陌生人,你将在此过着舒适的生活,在这里享乐乃是至善之事。——伊壁鸠鲁花园门口的铭文

确保个体幸福

从希腊城邦到希腊帝国

城邦时代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的大小应该适中:不能小到依赖他人,也不能大到让人无法直接参与政治。

帝国时期的社会情况转变——人民在政治上变得更加无力:
疆域极大,人民能直接参与管理的地方权力机构被削弱;民族众多,为了声称多民族的统一帝国的合法性,君主常被描述成神圣的来加强中央集权;

新的格局:个体的人和普遍的法则

早期希腊化帝国时期社会思想发生了转向:回避对社会进行哲学思辨,集中于讨论人如何确保个人的幸福。

早期希腊化时期思想观念的转向过程:

  • 希腊城邦时代,人被视为共同体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应该在公共生活中实现自身价值和天性;
  • 进入早期希腊化时代后,由于更大范围更多元的统一国家的出现和大众政治介入的失去,古希腊时代的“共同体的人”的概念失去了根基,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观念:
    1. 普遍法律的观念:存在一种高于一切现行法律、适用于每个人的普遍的规范性的法则;
    2. 私人的个体的观念:每个个人自身就具有基本价值,不管他的成长经历和社会地位如何;
  • 因此,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统一性被打破了,伦理学转向私人意义上的伦理,政治则退居幕后,关注统治帝国的一般性法律;

伊壁鸠鲁主义——确保个人安康

伊壁鸠鲁主义的核心观点:

  • 快乐是唯一的善;
  • 为确保最大的快乐,我们必须只享受能够支配的快乐;

快乐主义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伊壁鸠鲁进一步对此进行解释:
- 快乐不是一时的情感肉欲,而是更精致更稳定的娱乐方式,如友谊、文采;
- 想要获得最大的快乐必须精打细算;

伊壁鸠鲁对政治的态度是轻视的,认为引起的烦恼大于产生的快乐:

  • 由于认为快乐是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因此国家、社会都是没有自在价值的,其唯一价值只有为自己提供快乐的生活;
  • 道德和正义也没有自在价值,良好的道德和法律是使自己快乐最大化的东西;使人们不违反法律的不是正义观而是对惩罚带来的痛苦的恐惧;

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类似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因为这种思想暗含着对否定之前的普遍伦理、追求快乐的肯定:既然万物都是物质的,包括灵魂和不那么相干的神邸,那么宗教训诫和道德约束都不能影响我们太多。

极端快乐主义:
当时还有一种极端快乐主义的思想:追求肉体的及时行乐,每时每刻都做当前快乐最大化的事情;但对于当时痛苦远大于快乐的大多数人而言,坚持这种主张很容易导致对生活意义的否定(有持这种观点的哲学家据此劝人自杀)。

斯多葛学派——确保个人幸福

斯多葛学派的主要观点

  1. 幸福只取决于是否过有德性的生活,而不取决于外界的任何事物;斯多葛学派认为人难以控制外部事物,因此必须学会独立于外部事物,任何除美德外的事物—死亡、疾病、贫困—都不影响是否幸福;
  2. 美德的基础是知识,求知要依靠理性和逻格斯;斯多葛学派与赫拉克利特一样,将逻格斯成为神、圣火或者命运,逻格斯指导万物,人只负责理解和愉快接受;

斯多葛学派强调避免去试图控制外部世界,而应该注重增强自身的洞见能力和直面命运的精神力量,这种思想与当时极低的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以及大部分人在希腊化时代的无力现状相匹配。

斯多葛学派主张的实际上是控制自己的心灵,心灵被解释为内在的、与社会相分离的事物,这代表着伦理与政治的分离。

斯多葛主义从者甚众,但在早期希腊化时期和罗马时期间有一次根本的改变。

犬儒学派

犬儒学派的成员们从社会中抽身,过着简单、半原始的生活。如第欧根尼住在木桶里。

罗马的斯多葛学派

罗马的斯多葛学派将早期斯多葛学派单纯的禁欲和避世转变为寻求遁世和承担社会责任的中和。

罗马斯多葛学派的法律观:

  • 个人理性是整个宇宙理性的一部分,因此人类的法律也是支配世界的永恒法则的一部分,这种法律称为自然法,是凌驾于种种与之符合或不符合的法规之上的;
  • 法律的基础是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规律,人们可以发现、提出法律,但不能发明法律;
  • 全体人类适用于同样的自然法预设了人类之间具有完全平等的法权;

罗马斯多葛学派法律观与亚里士多德以及柏拉图的区别:

  • 两者都主张拒绝相对主义和存在普遍有效的法权;
  •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的概念隐含在各个城邦的政治实践中(亚里士多德的实体-概念理论),通过归纳各城邦的法律信息可以得到较为合理的法律;
  • 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的来源是每个人的理性,最合适的法律存在于最智慧的人心中;
  • 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城邦现状的调查认为需要一定程度的平等,也不支持绝对平均主义;
  • 斯多葛学派把理性的平等与社会生活中的差异隔离开来,没有将平等应用于实际领域,认为现实社会依靠差别运作、与理性无关,因此无需费力改变现实社会,而应该保护现有的差别(保护个人财产、保证履行契约);

罗马斯多葛学派还认为万事万物都会在一次次循环的结尾处毁灭,因此改善世界不如忍受现实。

罗马斯多葛学派思想的政治影响:

  • 一定程度上为罗马原有的“父老权力”做了辩护;
  • 提出内在的、不可违反的个人权利和永恒法的观念,为幅员辽阔的罗马帝国提供了政治宽容的基础;
  • 每个人都具有的理性火焰为不同社会阶层、文化背景之间的博爱提供了依据;
  • 自然法与现行法律的差异预设了一种社会批判的视角;

新柏拉图主义

伊壁鸠鲁主义者将幸福寄托于详细的规划,但这种规划极大程度地受限于物质生活水平;斯多葛主义者认为幸福在于集中注意于内心,但即使最坚定的斯多葛主义者也无法在所有的疾病、痛苦中感受幸福。当幸福成了人的主要追求而主流思想又无法确保这一点时,求助于超自然的宗教成为了希腊时代后期的普遍选择。

新柏拉图主义寻求一种柏拉图的理念论与宗教需求的融合。新柏拉图主义结合了柏拉图关于理念世界的观念,设想了灵魂(存在)-物质(非存在)的对立,认为生活的目的是把灵魂解放出来与世界灵魂合一。

普罗提诺描述了一个由光明的“太一”到物质边界的黑暗的等级分明的世界观:宇宙的核心、无法表述只能感知的“太一”是最高级,易朽的现实是最低级,人的追求就是让自身的灵魂超脱躯壳与太一合一,这一合一不能表述,是神秘学意义上的。

新柏拉图主义还残存着一种借助理性认识对自然进行解释的尝试,它只是一个学说,没有提供一种可以遵照、承诺救赎的生活,因此在3世纪很快被基督教取代,希腊时代也走到了尾声,中世纪教堂的钟声已经隐约可闻。

怀疑论

怀疑论者们包括两类:

  1. 认为我们无法认识任何东西;
  2. 认为应该不停探索而不是采用一个立场;

感官不能提供确定的知识

观点:

  • 人对于事物的感觉不仅依赖于事物本身,还依赖于事物与人的关系(距离)、感官的状况和人自身的状况(是否清醒);
  • 人和人对同一事物的感觉是不会完全相同的;
  • 怀疑论者认为这表明了不存在完全排除其他因素中立地认识事物的途径;主张要进行中立的观察对解决怀疑论是无效的;感官也无法区分真实的感觉和虚假的感觉;
  • 怀疑论者的这种态度并不是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忽视感官感知到的一切,而是要求拒绝一种信念:感觉带来的是关于世界的确定知识;我们可以对感觉进行描述,但不能凭借感知的结果对事物真实属性提出任何主张;

归纳并不是有效的推理

归纳产生的结论强度可能超出它获得的担保。

演绎并不产生新知识和自证前提

演绎所要证明的结论已经蕴含在前提之中了,因此演绎无法获得新知。

明希豪森三难困境是皮浪怀疑论观点的现代表述:
当我们试图理论上证明一个真理时,会遇到一下集中状况:

  1. 循环论证;
  2. 无穷倒退;
  3. 武断终止;

互相冲突的意见具有同样好的理由

怀疑论者认为很多政治或社会问题,冲突双方尝尝持有相反但同样合理的理由,意见更多的是习俗而非真实洞见的表达。

总结

怀疑论者们满足于观察而不做判断,他们依据自己的感觉印象生活但对感觉意见的真理性不采取任何立场。

怀疑论者一般主张通过否定真实与虚假的区别来获得心灵的宁静:既然任何东西都同样真实,我们也不知道任何知识,那么就没有什么能扰乱我们的心灵。

与皮浪激进地主张没有任何事物是真实的不同,卡尔尼亚德斯主张一种有关知识程度的或然主义:
当我们对一个事物的认识是很多彼此相互融洽的感觉印象时,这种认识的可信度要比彼此相冲突的感觉印象带来的认识强。

古代的科学和其他学科

在古代哲学和其他很多学科的分野并不是很明确。

历史编纂学

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主张以建立在经验分析基础上的方法来研究历史,他们强调观察现存的、可变的事物,而不是对事物变化背后的不可变的原理做理性的、但常常站不住脚的分析。

医学

希波克拉底和盖伦为首的希腊时代医生们采取一种谨慎的、自然的对待疾病的态度,坚持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总结经验的研究方法和和谐的自然观。

法学

希腊化时代对法律的思考都处在思想的核心位置。
不同的思想家试图以各自的思想来诠释诸如法律是否有效、什么样的条件导致社会变化等问题;思想家们也积极介入政治,尤其是罗马帝国时期,帝国为了制定一个适用于疆域内多民族多文化的基本法,进行了诸多抽象程度高于民族文化的法律尝试。
法学在此阶段发展成了一门实践科学:不仅关注已成文发条的使用,还关注借助法律背后的法理思想来解决法条没涉及到的新案例。

数学

希腊时代的数学家习惯建立公里-演绎系统来获得进展,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就是最经典的代表。

物理、化学和天文学

早期的机械论的原子模型仅停留在思辨层面上,公认的观点是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

托勒密的地心说是当时公认的观点,这一体系在中世纪被赋予了宗教上的意义。

中世纪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典,也因由信仰。——《圣经·以弗所书》
记住刚才所说,即唯有信仰,而不是功德,才称义、才解放、才拯救。——《基督徒的自由》

基督教和哲学

基督教思想的诞生

罗马时代的希腊哲学家受迫于现实的压力,将目光从政治转向个人生活,再转向神秘学的拯救。

早期基督徒与哲学家的思想碰撞:两种策略

  • 天主教:“信仰加传统”,哲学传统也应该被整合进基督教学说中;
  • 新教:“唯有信仰”,基督教的真理只存在于圣经中,希腊哲学只是亵渎的异端传统;

最早的基督教哲学是一种**“护教学”**,是为了反驳当时思想界对于基督教思想的指责。

基督教带入哲学的思想

  1. 人类中心论
    上帝是宇宙之外的位格,祂创造了人类,世界则是上帝为了人的拯救而创作的,因此宇宙万物以人类为中心;
    人人平等不是因为每个人内心具有相同的理性,而是由于人类都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
  2. 线性历史观
    历史不是像斯多葛主张的那样是循环,而是线性发展的,圣经中记载的各个历史事件佐证着这一点,所有的事件都预示着末日审判的到来;
  3. 把上帝当做位格和造物主的上帝观;

神学家对待哲学的态度

随着基督教的兴起,认识论问题的领域被拓宽了:除了能够认识什么,还有可以在宗教上信仰什么。

一些基督徒认为神学与哲学的不同就是圣经与希腊思想的区别,基督教不应借助任何哲学与理性来为信仰辩护(德尔图良:“因其荒谬我才信仰”)。

另一些基督徒则认为应该开拓信仰和理性的共同领域。早期神学家通常认为信仰与理性是共存的,但信仰具有认识论上的道路权,当两者冲突时应该相信信仰。关于这种道路权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信仰的优先性来自于它能指导理智认识生活的本质,“为了理解我才信仰”(奥古斯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信仰能比理性额外认识一部分知识(如基督的生平、复活与神性),在两者共同的领域则是一致的。

教皇和国王:一国两主

封建制度

AC400-1500的中世纪欧洲可以笼统地归结为封建制度:

  • 国王与贵族达成契约:国王授予贵族封地,贵族向国王提供武力支持和赋税;
  • 封臣与农民达成契约:封臣要保护领地内的农民,农民则上缴赋税和服役;

AC1000后国家的集权程度逐渐提高,直到17世纪国王演变成了绝对君主。

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教会独立权威的来源:
罗马化时期出现了自然法和罗马法(现行法)的区分,自然法有辩护和谴责现行法的理论依据。中世纪时期国王们将诠释自然法的权力授予了教会。

教权与王权的相处情况:

  1. 教会教导人服从现实的权威,不过多干涉世俗事务;
  2. 教会的权威也与世俗王权相融合:实现信仰统治必须要有财富基础,而世俗统治者也需要神灵权威来帮助掌权;

中世纪早期的两权关系比较模糊,没有理论基础。

奥古斯丁:信仰与理性

生平: 奥古斯丁公元354年出生于北非,他的思想分为三个阶段:

  1. 年轻时期:摩尼教,认为人的善恶灵魂是对立的,人的行动产生于两者的冲突;后来奥古斯都认为摩尼教既没有解释理智是什么,也没有指引正确的生活;
  2. 壮年时期:新柏拉图主义,认为精神也是实在世界的一部分,并解释了理智应如何认识世界;后来奥古斯都从自身经验出发,质疑新柏拉图主义对理性的信念(正确的洞见必然导致正确的行为);
  3. 中年时期:基督教,奥古斯丁30岁时皈依了基督教,他认为基督徒的生活尽管没有那么系统的理论支撑,但看起来更合乎道德;

哲学与神学

基督教神学与政治的结合
西罗马帝国末期,基督教教会逐渐肩负起保存拉丁世界和希腊世界遗产的职责,开始承担更多的政治责任。

奥古斯都的一些基本观点

  1. 人类中心论:
    人是万物的中心,上帝按自己创造了人,创世是为了让人类获得拯救;

  2. 内省:
    对内在存在的反省(内省)导致比感觉经验更确定的洞见;
    原因:内省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相互重合;
    内在存在是各种情绪和感情冲突的战场,人靠自己是无法支配的,需要接受拯救;

  3. 灵与肉:
    灵魂代表人的神性,肉体则是罪恶之根,必须尽可能将灵魂从肉体中解放出来;

  4. 善与恶:
    上帝与魔鬼(善与恶)的斗争存在于各种层面上:

    • 每个个体都生活在原罪与拯救中;
    • 历史是一种善良国家与邪恶国家的斗争;
      上帝之城与邪恶之城:
      奥古斯都假定原罪出现之前人类是天生的社会存在,人人都是平等的,但原罪使得有组织的国家体制、使用暴力来遏制罪行和阶级划分成为必要,同时还需要良善国家——教会来提供灵魂的拯救。
  5. 理性与信仰:
    启示能带来理性无法获得的真理,但通过启示获得的真理不会与理性冲突。

驳斥怀疑论

奥古斯丁认为可以通过表明明确知识是可能的来驳斥怀疑论的主张。奥古斯丁认为可以找到确定知识的四个领域:

  1. 怀疑者的存在本身;如果怀疑怀疑者的存在本身,那么怀疑论就是没有意义的,否则怀疑者的存在就是确定的知识,即有关自我的直接确定性知识被看做确定性知识的基础;
  2. 认知主体对自身精神状态的洞见;奥古斯丁认为内省能提供除了当下自身状态之外的确定知识(不依赖于记忆),对此他没有做合理解释,但至少他认为内省得到的知识比感觉经验更可靠;
  3. 数学知识;
  4. 逻辑原则;

奥古斯丁对怀疑论的驳斥同样论证了内在生活和逻辑形式高于感觉和外部世界,即个人灵魂高于外部可感事物,而更高级的是通过内省洞察到的最确定知识:数学形式、逻辑形式和最高存在,这些事物是宇宙中最真实最高级的存在。这样认识论和本体论就得到了统一,上帝也得到了世俗支持,这种基督教版本的新柏拉图主义是奥古斯丁思想的核心。

作为基督教新柏拉图主义者的奥古斯丁

新柏拉图主义的经典观点:宇宙是从不可描述的太一出发的存在的射流,按照距离太一的距离分为不同的存在等级;宇宙的存在是无时间性的,支配一切的法则是非位格的,人类借助洞见与太一神秘合一在任何时代都能实现;

奥古斯丁的基督化理解:

  1. 太一被赋予了位格:上帝,基督徒通过信仰得以领悟宇宙的源头,所以信仰在认知论上获得了对理性的优先;
  2. 信仰的启示来自于历史中的特定事件,因此宇宙的存在是历史地变动不居的;
  3. 上帝不是像新柏拉图主义描述的那样“自然流射”出光芒划分出不同等级的存在,而是有目地的创造了宇宙万物,因此上帝与人和世界是分离的;因此也不存在通过神秘合一与上帝的精神结合,人类只能通过信仰和内省来部分地认识上帝的存在;
  4. 由于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的,而世界是被创造出来让人类获得拯救的,因此具有重要意义的既不是人类、自然本身,也不是各种纯粹的形而上的理念,而是人与上帝的关系,包括意志和信仰、激情和罪、爱和拯救等概念;

知识和意志

意志优先于理性:奥古斯丁认为意志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是超过理性的:

  1. 奥古斯丁持有一种可以称之为存在主义信仰观的观点,认为信仰不仅仅是接受某物为真,还是热情急切地断定某物为真;
  2. 与传统的希腊思想相比,奥古斯丁持有一种意志主义的人类观,意志不是参与达到理性已经承认为善的生活的力量(按希腊传统的哲学观点),而是决定人生活状态的根本力量;他还认为一个好人不应该像斯多葛学派推崇的那样单纯的“不动心”,而是应该有强烈的爱和同情、羞耻和悔恨的感情;
  3. 人类是具有绝对自由意志的生物,即人的行为和选择可以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志,我们可以选择善或恶,因此罪产生于自由意志的误用之中;
  4. 为了解释原罪,奥古斯丁也借助于自由意志带来的罪恶:最初的人亚当在善恶之间选择了作恶,因此由他繁衍而来的人类就在人性中带上了罪恶,因此人会受天谴是前定的;

关于前定论:既然一切都是上帝预知的,那人还是自由行动的吗?
奥古斯丁认为我们生活在非永恒的时间里,而上帝存在于另一个永恒的时间维度中,因为上帝创造宇宙的同时也创造了时间;上帝预知人的行动就像我们回忆过去一样,全知但不做改变;

前定论的观点是后来奥古斯丁在与摩尼教徒的争论中提出的,不够严谨,但反映了他的一种实际体验:人与罪的战斗是无休止的,只有上帝的恩典才是唯一的希望。

如果在基督教的视角下考察前定论,会导致对宗教的否定:既然上帝已经决定谁将受天谴,那基督带来的拯救也不过是虚妄,奥古斯丁或许认为正是这种无法理解的状况说明理性无法感知启示。

共相的问题与经院学派

共相问题

共相问题(the problem of universals)指对于普遍概念、共相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中世纪之争。这场争论源自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时代。

共相与殊相
共相指普遍概念,如棕色、圆形的等属性和人类、马等物种;殊相
指特殊的对象,如这个棕色的台灯、那个圆形的窗户等等;

实在论与唯名论
关于共相在何种程度上存在的问题,有不同的回答,其中的两端被称为实在论和唯名论:

  • 实在论认为共相本身是客观存在的;
  • 唯名论认为共相本身并不存在,仅仅是一个名称;

柏拉图式的实在论
柏拉图主张一种极端的实在论:理念(共相)是最高级最实在的存在形式,它的存在既不依赖于我们能否理解它,也不依赖于是否有具体物体(殊相)来反映它。这种观点在中世纪被表述为:共相先于对象而存在

亚里士多德式的实在论
亚里士多德主张一种温和的实在论:形式(共相)存在于特殊事物(殊相)之中,借助思想能够认识共相,但共相的存在不依赖是否可被认识,而依赖于殊相而存在。这种观点在中世纪被表述为:共相存在于对象之中

极端的唯名论
一些思想家认为共相既不存在于对象之中也不独立于对象而存在,它们只是一些名称,人们提出共相只是为了某些实际中的目的(比如语义需要指代所有种类的马的集合,因此才出现了“马”这一概念);概念仅仅存在于个人意识中,而不是独立于意识而存在;我们先认识到各个殊相,再提出共相的概念。这种观点在中世纪被表述为:共相存在于对象之后

神学视角下的共相
托马斯主义的共相观也可以视为一种协调:
- 从上帝视角看,共相先于对象存在,因为上帝从思想(上帝的意识)中创造了万物(殊相);
- 从实际存在的各个对象来看,共相存在于对象之中;
- 从人类的视角来看,共相存在于对象之后,因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一个从殊相到共相的过程;

不同的共相观有一些不同的蕴意:比如将实在论运用到道德这一概念,可以认为实在论预设一种可以用理性把握的客观道德;在中世纪的天主教神学家眼中,实在论与基督教学说最契合,很多时候唯名论被视为异端,而后期的新教则主张唯名论。

经院哲学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指在学院里学习的哲学,可被分为三个时期:

  1. 早期经院哲学,从奥古斯丁(AC400前后)到AC1200前后,这段时间的主流思想是奥古斯丁的基督教新柏拉图主义;
  2. 鼎盛时期的经院哲学,从AC1200到AC1300前后,包括大阿尔伯特、学生托马斯·阿奎那和其论敌约翰·司各脱;
  3. 后期经院哲学,从AC1300到文艺复兴时期,奥卡姆的威廉转向唯名论和经验主义;

托马斯·阿奎那:调节与综合

**生平:**托马斯·阿奎那出生于1225年的那不勒斯附近,年轻时加入多明我修会,20岁去巴黎学习,此后一直游学直到50岁去世。

托马斯主义的特点

13世纪后亚里士多德在欧洲被重新发现,教会的态度从开始时斥为异端到后来逐渐接纳亚里士多德思想,托马斯主义的总体概况就是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基督化。

  1. 共相
    在共相问题上阿奎那与亚里士多德一样主张温和的实在论:概念存在但仅存在于对象之中;知识开始于感觉,然后理性从中抽象出规律。
    对于阿奎那来说,上面这种认识事物的过程也有其神学的蕴意:理性可以抽象的得到的规律与启示得到的相一致(如下图所示)。
    感觉、理性和启示

有些基督教的真理(线段CD)是无法用理性把握的,如上帝的本质,有些真理(线段BC)则既可以来自理性的洞见也可来自信仰的领悟,如对于上帝存在的认识。
2. 分级的世界观
与亚里士多德一样,阿奎那眼中的宇宙是有等级秩序的,按照潜能的实现程度进行划分,唯一不同的是第一因被解释为位格神上帝。
3. 政治学
阿奎那所谓的政治学是亚里士多德式的、独立于信仰的:人是社会性的造物,政治是人实现自身属性的活动之一,政治的目的是让人过上有德行的生活。
但除此之外阿奎那认为人的终极目的是获得拯救,而这必须借助信仰实现。政治家与教士的任务在此连接了起来,因为过有德行的生活是获得拯救的前提,即政治-社会阶段既独立于宗教阶段,又是通向宗教阶段的第一步。
4. 社会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人类自我实现的最后阶段,德性是通过积极参与市民生活而实现的;而对阿奎那来说,最好的社会环境是法治的基督教社会,这是一个稳定但等级分明的社会;德性是在现有社会体制下过有道德的生活,而非所有人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少数人治人而多数人治于人;
5. 法律
- 永恒法:上帝对万物的理性命令;
- 自然法:永恒法在理性造物——人类中的实现;

任何人都可以运用理性从永恒法中认识到自然法(无论信仰状况),而基督徒还可以通过启示认识到神法(自然法中关于拯救的部分);

上帝是依据理性来规定善恶的,也就是说善之所以为善并不因为上帝意欲如此;
  1. 理性
    理性在普遍法则与人类行为之间起沟通作用(同斯多葛学派);自然理性符合自然事物以获得知识,实践理性则在社会中指导行为;

    法律用来制止恶,而美德负责弘扬善;

  2. 权力
    阿奎那总体上认为教权高于世俗权力,但国家事务上不需要教会指导;

本体论

托马斯主义可以概括为一种存在论。

存在于存在者

存在者,存在之物ens):指具体事物,包括某一本书,一棵树,一个人;
存在esse):“存在的性质”(is-ness),使ens成为ens的东西,为所有ens所拥有;存在本身是一个无物,并不是一个存在物,它比任何特定的ens更根本;
存在是思想的边界,上帝的意义等问题隐藏在存在背后,无法被人认识;
本质essentia)是一物之可以被界定、可以被理解的东西,是一物之所是;但一物之存在只能被直接的、直觉的领悟,不能被界定、解释。

范畴

范畴:普适的(适用于所有存在物)关于存在方式的界定,如质、量、关系、行动、激情、时间、空间等。

现实与可能

同亚里士多德一样,阿奎那将宇宙按潜能的实现程度将世界划分;

灵魂与肉体

人是最高级的物质存在,一个人同时具有灵魂和肉体。

灵魂是独立于肉体存在的,不会因死亡而消散;人类灵魂主要有两个功能:认识和意志,认识领悟善,意志控制行动来追随善,因此认识(理性)先于意志,这是一种唯智主义(相较于认为意志优先于理性的意志主义,如奥古斯丁);

认识论

托马斯主义的认识论:知识开始于感觉经验。

关于共相

阿奎那本人是温和的实在论者(尽管后来的奥卡姆威廉等人试图将其解释成唯名论):

虽然认识开始于感觉经验,但并不意味着认识过程中后认识的抽象概念比先认识的感觉经验低级,这些抽象概念也并非由我们创造,我们只是把它们从事物中提炼了出来。

在基督教世界观中,使人类能认识具体事物的感官和认识抽象概念的理性都来自上帝,而上帝的善(合乎理性)保证了二者可以互相结合,从而确保了人可以从感觉中获得确定知识。

学科划分

阿奎那看来,知识的获得是抽象掉部分事物的过程,按照抽象程度的划分可以对关于各种知识的学科进行划分。

自然哲学:抽象掉个体化的东西,比如某一匹马的特性,保留质料和形式(界定种所需的概念,质料使物体保持可感知性,形式决定了它的种类);
数学:抽象掉质料,只关注量的集合和关系;
形而上学:不但抽象掉可感知的质料,而且抽象掉量的属性,只关注存在本身和存在间相联系的基本形式:范畴;

人类学和道德哲学

阿奎那认为世俗的社会生活是中兴的基本是积极的事物(神学上这意味着社会生活是由上帝创造的),人们可以信仰之外过良善的社会生活(这是上帝意欲善的自然结果)。

阿奎那认为,行动是有目的的,人类追逐的首要目标是实现自身的潜能,即成为一个理性的人,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也是借助理性:按照理性认为是善的方式行动,追求理性所指的目标。阿奎那认为理性优于意志。

阿奎那认为存在普世的道德规范,这是上帝意欲善的结果(而非上帝随意的行为)。在此之上的是人的终极目标:拯救,这需要信仰和启示。

与亚里士多德一样,阿奎那认为国家不是必要的训诫工具(奥古斯丁),而是人的一个自然方面。

上帝与世界

何谓“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

多数经院哲学家认为,上帝的存在是能够做出理性论证的,这种论证是为了证明感觉经验指向自身之外可以称之为上帝的事物。

这种论证获得的是对上帝之存在的信仰的辩护,而不是上帝是什么的知识;这种论证对基督徒不是必须的,但可以用于说服异教徒。

新柏拉图主义者把理论中的万物之源当成上帝,因此上帝的存在是无需说明的;唯名论者(路德主义者)认为理性是无法上升到高于可感的特殊事物之上的位置,因此是无法认识上帝的存在的;只有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基督徒才会做这种论证。

安瑟伦对上帝本质的论证

安瑟伦的论证思路:
我们关于上帝的观念是关于完满之物的观念;
独立的存在比相对事物存在更完满;
因此上帝是独立存在的。

这种论证的前提包括:
完满之物的观念本身是完满的;
完满之物必定存在(没有存在的完满之物不如具体存在的完满之物更完满);

批评:
完满之物的观念本身不一定是完满的,就像绿色的观念本身并不是绿色的;对此的反驳是,在非物质的精神领域,事物的观念存在就代表事物存在,上帝就是非物质存在,因此上帝是完满的可以说明上帝的概念是完满的。

阿奎那对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论证

亚里士多德认为万事万物都处在潜能实现的变化中,而变化的因不是事物自身,因此在溯因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个万事万物最初的因,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第一因,阿奎那认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帝。

批评:

  1. 事物的因不能是他自己吗?
  2. 无穷倒退的溯因过程为什么是不可能的?仅仅因为理性无法认知、无法想象吗?
  3. 第一因就算存在,也不一定是基督教的上帝;

在因果论领域的论证也是如此。

阿奎那对上帝存在的其他论证

基于必然性的论证:
阿奎那认为,世间事物的存在都是偶然的,会受很多随机因素影响;但万物不可能都是偶然的,必定有必然的东西,他认为这就是上帝。

基于完满程度的论证:
有等级的世界观是一个关于完满程度的序列,序列的尽头就是完全完满的上帝。

目的论的论证:
在亚里士多德眼中自然是一个运转有序、结构精细的整体,这种秩序必然来自一个理性精神,阿奎那认为这个从事设计的精神就是上帝。

关于恶

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人类视角下的恶,万事万物都是有限的、暂时的,一些事物的毁灭可称之为恶,这种恶与上帝无关;
另一种恶是来自人的自由意志,上帝给了人自由意志,这种意志可能被用于作恶,但这种恶是善的缺失,来自非存在,所以没有原因。

帕多瓦的马西略和奥卡姆的威廉——从综合到怀疑论

托马斯主义的是中世纪鼎盛时期的基督教思想巅峰,在这一时期(13世纪)教皇赢得了与国王的斗争,获得了宗教与世俗的绝对权威。但随后兴起的民族国家让社会陷入国王与教皇、国王与贵族的紧张冲突中,这一时期绝对权威与立宪政权的思想冲突成为了焦点。

帕多瓦的马西略

帕多瓦的马西略(1275/1280-1342)是一位从亚里士多德出发反对教皇的人。

马西略主张国家与宗教、国家与教会的彻底两分,理性和社会在自己的领域是自主的,信仰的基础是启示,并且只适用于来世。因此信仰变成了一个私人的、内在的问题,教会和教士也就变成了社会的普通组成部分。教会只适用于管理宗教和世俗相关的部分事务,所有社会活动包括宗教都应该在国家的控制之下。

奥卡姆的威廉

奥卡姆的威廉(1285-1249)是一位方济各会教徒。

奥卡姆的威廉是一位概念唯名论者,他认为存在于意识之外的事物仅有可感事物,概念只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因此对于共相的神学思辨是没有意义的。神学唯一涉及的是圣经和信仰,形而上学和思辨在一定程度上被排除在信仰之外。

这种思想下,教皇和宗教组织就是毫无意义的,教皇对宗教问题不应有绝对权威,他主张建立宗教议事会来探讨教义。

马丁·路德——意志主义和唯名论:唯有信仰

信仰与理性

路德认为信仰在理性之上,而信仰相关的一切都在《圣经》之中,不需要教会和教士来诠释。

路德眼中人与上帝的关系是单向的:

  • 上帝向人展示自己,人是上帝恩典的消极承受者;
  • 人与上帝的联系只有信仰,因信称义;

路德认为理性只能作为信仰的附属,而不能独立于信仰做出判断,因此我们需要接受一些在哲学角度荒谬可笑的东西(非理性主义)。

路德的伦理观是上帝的意志主义:普世的伦理观念如此仅仅因为上帝意欲如此,与理性无关,上帝可以随意选择一套伦理体系。

唯名论说明理性跟上帝无关,意志主义认为上帝可以随意指定规范,因此上帝就是一个不受约束的、绝对的最高权威,这与政治领域的绝对君权主义相匹配。

世俗与宗教

路德认为宗教与世俗政权都是上帝创建的:

  • 世俗政权是为了维持社会中的秩序;
  • 宗教政权则用言语来教化臣民;
    在路德眼中世俗政权主宰人的外在(财产、生命等),而信仰和上帝主宰人的内在,异端只能靠上帝之言来消灭。(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法律和道德的区分,法律被认为只能惩戒外在行动)

路德的悲观主义人类学:
人是必须用锁链和绳索束缚的猛兽,一个没有世俗政权束缚的社会将乱成一团。

既然世俗权力是上帝创立的,那么反叛国家同时也就是反叛上帝,统治者应该毫不手软地镇压农民起义。路德这种严酷的观念还体现在其极端的反犹态度中。

大学传统

12世纪末出现的各所大学是以古代教育为根基的,大学采用希腊-罗马时代的七艺作为教学科目(尤其是三艺):

  • 三艺:语法、修辞、逻辑;
  • 四艺:几何、算数、天文、音乐;

中世纪的精神传统:

  1. 拜占庭,在陷落之前拜占庭是讲希腊语的学术中心;
  2. 拉丁寺院,罗马帝国崩溃后,寺院是西方接受教育、研究文献的主要场所;
  3. 阿拉伯,希腊时期最主要的著作很早就被译成阿拉伯语,后来又传回欧洲;

早期大学大都是专业性学校,很多学生为了补足教育必须上多所大学,巡回学生(行者)是中世纪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最早的大学都位于城市中,为数众多的大学生成了城市活力与骚乱的来源,在多次学生动乱后,1231年教皇颁布敕书《学问之母》给巴黎大学,明确了大学有权自己制定规章、课程和学位。

13世纪大学开始划分为四个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和文学院(传授文科七艺),其中前三者需要在上完文学院后入学。

中世纪大学的重要特征是答辩,课程学习中常常进行辩论,获得学位时也需要进行答辩。

中世纪大学的学习中,文本研究占据核心地位,无论哪个专业都在研究前任的经典著作。

中世纪大学的学生民主更甚于现在的大学,学生有权决定讲师、教学内容,这是由于学生的学费支付了讲师的薪水。

阿拉伯哲学和科学

阿拉伯人在中世纪的黑暗时期积极地掌握希腊文化的遗产,并创造性地将其推进。

阿拉伯学术的发展

阿拉伯人在征服原属罗马帝国的埃及和西亚时接触到了希腊文化,在阿巴斯王朝的哈伦·拉希德在位期间(786-809)阿拉伯世界完成了第一次全面的希腊文化复兴,开始的标志是一个庞大的翻译计划。

阿拉伯人的学术贡献:

  1. 侯赛因·伊本·伊斯哈克(808-873)推动了希腊术语和概念的阿拉伯语翻译;
  2. 花拉子模(780-850)在计算中使用印度数字;
  3. 10-11世纪阿拉伯世界兴建了大量图书馆并学会了造纸术;
  4. 阿布·巴卡尔·阿尔拉齐(865-925)最早研究了麻疹、水痘等儿童疾病;
  5. 阿维森纳的著作《医典》成为了17世纪前欧洲大学的基本教科书,他还是一位哲学家,将新柏拉图主义与伊斯兰神秘主义结合;
  6. 阿尔·加扎利认为哲学中的上帝与神学中的上帝并不一致,信仰在理性面前拥有道路权;
  7. 阿威罗伊的观点是托马斯主义的先声:信仰与理性都反映了真理,二者不会有矛盾;他还提出了诠释原则:如果理性与《古兰经》中的内容看似矛盾则说明我们需要做隐喻的诠释;
  8. 海桑(965-1039)在光学领域做出了很多突破,影响了培根、开普勒和牛顿的工作;
  9. 天文学领域阿拉伯的天文站修正了托勒密系统使之获得了极高的精度;

阿拉伯学术的衰落

阿拉伯科学没有导致科学革命,并在14世纪后逐渐衰落。

可能的原因:

  1. 12世纪后,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宗教压力逐渐增大,只有能得到宗教辩护的科学能获得支持,如天文、几何、算数等;
  2. 阿拉伯的科学没有建制性的基础,哲学和自然科学研究都是作为私人活动来进行的,学校里教授的是文学与宗教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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