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东塔网络安全学院”总结归纳
“外挂”定义
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中提出:“私服”、“外挂”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私服”、“外挂”违法行为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应 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网络游戏产出带来的双面性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时代的进步不断让人们体会到科技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单就游戏产业来讲,我们不断体验着更为逼真和顺畅的游戏世界,如一些制作精良、广受欢迎的网络游戏,即使已经发行十年以上,仍然会拥有庞大的游戏用户群体,如腾讯公司经营的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至今依旧火热,在2019年仍然为其开发商与运营商创造了16亿美元的利润。
但科技在利欲熏心的影响下也会诞生一些扭曲的产物——例如外挂。在中国,外挂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每天产生着超乎想象的财富。它就像网络游戏的影子,一直摆脱不掉。且网络游戏开发商、运营商在游戏内进行安全技术检测的方式尚不足以断绝外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