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高级--对象创建与继承

JS高级的学习–面向对象高级


一、对象创建模式

方式一:Object构造函数模式

​ 套路:先创建空Object对象,再动态添加属性/方法

​ 适用场景:起始时不确定对象内部数据

​ 问题:语句太多

方式二:对象字面量模式

​ 套路:使用{ }创建对象,同时指定属性/方法

​ 适用场景:起始时对象内部数据是确定的

​ 问题:如果创建多个对象,有重复代码

方式三:工厂模式(每调用一次,产生一个对象)

​ 套路:通过工厂函数动态创建对象并返回

​ 适用场景:需要创建多个对象

​ 问题:对象没有一个具体的类型,都是Object类型

方式四:自定义构造函数模式

​ 套路:自定义构造函数,通过new创建对象

​ 适用场景:需要创建多个类型确定的对象

​ 问题:每个对象都有相同的数据,浪费内存

方式五:构造函数+原型的组合模式

​ 套路:自定义构造函数,属性在函数中初始化

​ 适用场景:需要创建多个类型确定的对象

二、继承模式

方式一:原型链继承

​ 套路:

1.定义父类型构造函数 2.给父类型的原型添加方法 3.定义子类型的构造函数

4.创建父类型的对象赋值给子类型的原型 5.将子类型原型的构造属性设置为子类型

6.给子类型原型添加方法 7.创建子类型的对象:可以调用父类型的方法

​ 关键:子类型的原型为父类型的一个实例对象

方式二:借用构造函数继承(假的)

​ 套路:

1.定义父类型构造函数 2.定义子类型构造函数

3.在子类型构造函数中调用父类型构造

​ 关键:在子类型构造函数中通过call( )调用父类型构造函数

方式三:组合继承(原型链+借用构造函数)

1.利用原型链实现对父类型对象的方法继承

2.利用super( )借用父类型构建函数初始化相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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