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七大设计原则

面向对象七大设计原则:

开闭原则: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开闭原则是设计原则的核心原则,其他的设计原则都是开闭原则表现和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方法就是抽象。

满足开放封闭原则的系统的优点
a)通过扩展已有的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行为,以满足对软件的新需求,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b)已有的软件模块,特别是最重要的抽象层模块不能再修改,这就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c)这样的系统同时满足了可复用性与可维护性

如何实现开放封闭原则
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抽象化,抽象化是面向对象设计的第一个核心本质。
在面向对象编程中,通过抽象类及接口,规定了具体类的特征作为抽象层,相对稳定,不需更改,从而满足“对修改关闭”;而从抽象类导出的具体类可以改变系统的行为,从而满足“对扩展开放”。

里氏替换原则: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他的子类来替代。

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只应该做和一个职责相关的事情,不要把过多的业务放在一个类中完成。

为什么要把这两个职责分离到单独的类中呢?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了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接口隔离原则:使用专门的接口,比用统一的接口要好,便于分工,在实现接口时,不应该看到自己不用关心的方法。

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

这也是对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限制。但它限制的只是通信的宽度,就是说通信要尽可能的窄。

依赖倒置原则:面向抽象编程,不要面向具体编程。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2、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也就是说应当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变量类型声明、参数类型声明、方法返回类型说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等。而不要用具体类。

迪米特原则:软件实体之间应该做到最少的交互,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调用方只关心他需要使用的方法。

组合或聚合复用原则:多使用聚合或组合达到代码的重用,少使用继承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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