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
所谓泛型,就是允许在定义类、接口时通过一个标识标识类中某个属性的类型或者是某个方法的返回值及参数类型。这个类型参数将在使用时(例如:继承或实现某个接口,用这个类型声明变量、创建对象时)确定(即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也称为类型实参)。
泛型的使用
不使用泛型示例:
使用泛型示例:
泛型是使用,解决了元素存储的安全性问题,解决获取数据元素时,需要类型强制转换的问题。
在集合中使用泛型:
- 集合接口或集合类在jdk 5.0时,都修改为待泛型的结构。
- 在实例化集合类时,可以指明具体的泛型类型
- 指明完以后,在集合类或接口中凡是定义类或接口时,内部结构使用到类的泛型的位置时,都指定为实例化的泛型类型。
- 比如 add(E e) —> 实例化以后:add(Integer e)
- 注意点:泛型的类型必须是类,不能是基本数据类型。需要用到基本数据类型的位置,用包装类代替
- 如果实例化没有指明泛型的类型。默认类型为java.lang.Object
自定义泛型结构
说明:
- 泛型可以有多个参数,此时应将多个参数一起放在尖括号内。比如:<K,V>
- 泛型类的构造器:public Student(){}
- 实例化后操作原来泛型位置的结构必须与指定的泛型类性一致
- 泛型不同的引用不能相互赋值。
- 泛型如果不指定,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于Object。
- 如果泛型类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则不可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 jdk7,泛型的简化操作:ArrayList< String > list = new ArrayList<>();
- 泛型的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替换
-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但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类的泛型
- 异常类不能使用泛型
自定义泛型类、接口
自定义泛型类中泛型相当于一个形参,需要在实例化时传入指定的类型,若不指定类型,则默认为Object类。
在子类继承中,若子类在继承泛型的父类时,指明了泛型类型。则实例化子类对象时,不再需要指明泛型。
自定义泛型方法
示例:
运行结果:
说明:
- 泛型方法,在方法中出现了泛型的结构,泛型参数与类的泛型参数没有任何关系,即泛型方法所属的类是不是泛型类并没有关系。
- 泛型方法,可以声明为静态的。因为,泛型参数是在调用方法时确定的,并不是在实例化时确定的。
泛型在继承方面的体现
类A是类B的父类,G< A > 和G< B >二者不具备子父类
通配符的使用
- List<?>是List< String >、List< Object >等各种泛型List的父类。
- 读取List<?>的对象list中的元素时,永远是安全的,因为不管list的真实类型是什么,它包含的都是Object。
- 无法使用add方法向使用通配符的集合中添加数据,因为泛型中还是一个未知类型。唯一例外是null,因为null是所有类型的成员。
-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调用get()方法并使用其返回值。返回值是一个未知的
类型,但是我们知道,它总是一个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