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try...catch...finally和return
代码块的正常执行顺序是:先执行try语句块;如果有异常,则执行catch语句块;最后执行finally语句块(finally语句块总会执行,可以在内部释放相关的资源)。
情况1:finally语句块中有return,不管try和catch中是否有return语句,最后程序的退出点在finally的return语句中。因为在执行try或者catch语句的return时,正常来说就要结束,这个时候先调用finally,发现finally可以退出,则直接在此退出。
情况2:finally语句块中没有return语句,同时没有要返回的变量。程序的退出点在try和catch中,则finally语句就是执行相关的资源释放。
情况三:finally语句块中没有return语句,但是对要返回的值进行了修改。首先我们把finally语句块理解成一个方法,此方法在return前执行,则对于try或者catch中要返回的变量在finally中也存在,可以理解为将此变量传给了finally方法,这就涉及到对传进来的变量是否进行了修改。牢记一点:java中只有值传递。
case1: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则把传进来的理解为形参,形参的改变不影响实参。
case2:变量是引用数据类型,则可以更改其中的数据,或者将变量进行修改。
二、方法覆盖的抛出异常不能更大
class Father{
public void eat() throws Exception{
}
}
class Son{
public void eat() throws NullPointerException{
}
}
当在try语句中执行Father f = new Son()时,编译期间或根据左边的Father类进行创建异常模板,catch的就是父类的Exception。但是在真正运行相关代码时,eat方法是儿子执行的话,则抛出NullPointerException异常,则catch中执行 Exception e = new NullPointerException(),可以执行。如果子类范围更大,为throwable,则Exception e = new throwable()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