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MySQL:从阿里手册引出的Join查询思考

Join查询再熟悉不过了,看视没有必要把它拿出来说事,但某天一个学生问起了一个问题,有必要拿来说下。

很多同学的毕生梦想都是想进BATJ的某家公司,其中又以案例为多数,是的,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阿里都是一个非常棒的公司,值得去挑战一把。

回到今天的话题,一个同学(阿里的铁杆粉),问了我一个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到底应不应该用join查询,到底应该注意点什么?

别以为这个问题很傻,如果你关注过阿里的规范,里面就有显著的一条:

【强制】超过三个表禁止 join。需要 join 的字段,数据类型必须绝对一致;多表关联查询时,保证被关联的字段需要有索引。

首先,我要交代,上面这句话出自《阿里java编程规范手册》,并不是我的原创,另外我想说的是,对于上面这句话,我不管你懂不懂为什么,请按手册里面说的,强制去执行。

不过既然有同学再问,我认为还是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拿来分析下。

禁止超过3表的JOIN

如果太多的表JOIN对性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Join的性能以及注意事项我后面再分析),这个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都是认可的,起码能做到表面上理解,但也不排除某些另外情况,比如说…

某天,有个同学小甲,给我发个SQL语句,一方面夸夸其谈它对公司的业务,表结构了解的如何透彻。

我打开sql文件后,一个2132行的sqL语句映入眼帘,我心里顿时(&%%¥&……),好吧,我得承认这情况并不只一个,而且他们以这个为荣,我不知道当这同学离职后,后面接手的会不会和我一样的心情。

现在我也无力反驳他,这可能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对他是好的(谁敢开除他,谁敢接他的手),我现在只想聊聊出现过多表关联之后怎么来解决。

确实答案也出自《阿里java编程规范手册》

【推荐】字段允许适当冗余,以提高查询性能,但必须考虑数据一致。

其实虽然规范里面没说,但这是数据库设计里面非常重要的一条:

反范式设计

· 反范式化是针对范式化而言的,在前面介绍了数据库设计的范式

· 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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