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中创建对象和在方法中创建对象,这两种有什么区别?

我理解的是在类中创建的对象,相当于成员变量(不能直接调用其中功能,需要在方法里通过“引用.”调用),使用面积更广(整个类里都有效),而要是用static进行修饰,不止拥有前者的特性,而且是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在本项目中的其它类也是可以通过“类名(Single).静态变量”来调用的,进而使用其中功能,在方法中创建的对象,就是相当于局部变量的感觉,使用面积就有些局限性了(只作用在方法内部,通过“引用.”调用),而且在本项目的其它类是不能够调用的,我想的大概就这么多。
第一种:类加载到内存后,对象放在静态区/域。
第二种:当调用这个方法后执行这个语句时才会在堆区创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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