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解释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学习代码规范?
可读性:代码规范最大的目的就是保持可读性。
可维护性:在可读性得基础上,就是我们写的代码后期不一定由自己来维护,为了后期别人维护时好维护。所以要坚持代码规范
本文参考 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终极版v1.3.0 而写成
1.命名规则
1.1命名风格
(以下皆是强制要求)
代码中的命名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反例:_name/$name/name_/name$
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有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注释:一般来说都是用英文命名,为了大家都好理解,都是拼音也行,但是不建议这么使用。
例:alibaba/taobao/hangzhou……这一类是国际通用的。所以可以用英文
反例:DaZhePromotion/int 变量一=3
类名使用UpperCamlCase风格(大驼峰命名法),必须遵循驼峰形式,但是以下情形例外:DO/BO/DTO/VO/AO
例:MarcoPolo/UserDo/XmlService/TcpUdpDeal/TaPromotion
反例:marcoPolo/UserDo/XMlService/TCPUDPeal/TAPromotion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小驼峰命名法),必须遵从驼峰的形式。
例:localValue/getHttpMessage()/inputUserId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可以很长
例:MAX_STOCK_COUNT
反例:MAX_COUNT
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名开始,以Test结尾。
中括号是数组类型的一部分,数组定义如下:String[] args:
反例:String args[]的方式来定义。
POJO类的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is,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Boolean isDeleted;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isDeleted(),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文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应用工具com.alibaba.open.util、类名为MessageUtils(参考Spring框架)
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义。
例:AbstractClass“缩写”为AbsClass;condition“缩写”命名为condi,此类随意缩写严重降低了代码的可阅读性。
(推荐使用的一些方式)
为了达到代码自解释的目标,任何自定义编程元素在命名时,使用尽量完整的单词
组合来表达其意。
例:从远程仓库拉取代码的类命名为 PullCodeFromRemoteRepository。
反例:变量 int a; 的随意命名方式。
如果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体现出具体模式。
说明: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
正例: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签名:void f();
接口基础常量表示: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接口方法定义:public abstract void f();
说明:JDK8 中接口允许有默认实现,那么这个 default 方法,是对所有实现类都有价值的认实现。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
1)【强制】对于 Service 和 DAO 类,基于 SOA 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
的实现类用 Impl 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正例:CacheServiceImpl 实现 CacheService 接口。
2)【推荐】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做接口名(通常是–able 的形式)。
正例:AbstractTranslator 实现 Translatable。
枚举类名建议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说明:枚举其实就是特殊的常量类,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是私有。
正例:枚举名字为 ProcessStatusEnum 的成员名称:SUCCESS / UNKOWN_REASON。
各层命名规约:
A) Service/DAO 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 get 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 list 做前缀。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 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 remove/delete 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前缀。
B)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 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 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 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统称,禁止命名成 xxxPOJO。
1.2常量定义
1. 【强制】不允许任何魔法值(即未经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反例: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2. 【强制】long 或者 Long 初始赋值时,使用大写的 L,不能是小写的 l,小写容易跟数字 1 混
淆,造成误解。
说明:Long a = 2l; 写的是数字的 21,还是 Long 型的 2?
3. 【推荐】不要使用一个常量类维护所有常量,按常量功能进行归类,分开维护。
说明:大而全的常量类,非得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于理解和维护。
正例:缓存相关常量放在类 CacheConsts 下;系统配置相关常量放在类 ConfigConsts 下。
4. 【推荐】常量的复用层次有五层:跨应用共享常量、应用内共享常量、子工程内共享常量、包
内共享常量、类内共享常量。
1) 跨应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库中,通常是 client.jar 中的 constant 目录下。
2) 应用内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库中,通常是 modules 中的 constant 目录下。
反例:易懂变量也要统一定义成应用内共享常量,两位攻城师在两个类中分别定义了表示
“是”的变量:
类 A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类 B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预期是 true,但实际返回为 false,导致线上问题。
3) 子工程内部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录下。
4) 包内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包下单独的 constant 目录下。
5) 类内共享常量:直接在类内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义。
5. 【推荐】如果变量值仅在一个范围内变化,且带有名称之外的延伸属性,定义为枚举类。下面
正例中的数字就是延伸信息,表示星期几。
正例:public Enum { MONDAY(1), TUESDAY(2), WEDNESDAY(3), THURSDAY(4), FRIDAY(5), SATURDAY(6),
SUNDAY(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