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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如果要复习这一章,重点在于理解这关键两点——公有继承的概念、动态联编和虚函数。
9.3.复习的次要点:new、protect、abc、友元——这四个要素和类继承的碰撞。
1.总的领起:
1.1.类继承的目的:重用代码。
1.2.类继承的功能:添加功能(新的方法)、数据(新的数据成员)。
2.派生类的注意点(公有继承):
2.1.为派生类写构造函数(必须):
1.该构造函数不仅要给自己派生的数据提供构造,还要为原本基类的数据提供构造。
2.派生类无法直接访问基类的私有数据,但可以通过公有方法进行访问。所以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一般要联动基类的构造函数。
3.程序将先调动基类构造,再调用派生构造。
2.2.派生类与基类的数据类型关系
1.指针(引用)的数据类型方面:基类指针包含派生类指针(派生类的地址可以用基类指针承载,然而反过来则不允许);但基类指针实现派生类时,不能调用派生类的新方法。
2.以1似推,派生类可以用来初始化基类,也可以赋值给基类。原理是构造函数和复制构造函数,它们的参数是引用类型,此时根据1即可。
3.公有继承:
叙述:用集合比喻基类和派生类:基类是大集合,包含一些基础和一些未实现也未知的可能性;派生类是小集合,包含了基类的一些基础和部分实现的可能性——若基类是鱼,派生类可以是鲨鱼、草鱼、金鱼。这时候可以认为鲨鱼是鱼,但不能认为鱼都是鲨鱼。
结论:派生类是基类,基类不是派生类;基类由于没有实现可能性,故不能使用派生类方法。此时指针的数据类型可能因此推论而来:基类指针可以承载派生类地址,但相反则不允许;基类指针实现的派生类不能调用派生类方法。
吐槽:感觉这样的规则更多是为了可以便捷地将派生类的数据通过引用来赋值或者传参给基类。
4.虚方法(关键字:virtual)
4.1.目的:同名方法在基类与派生类中实现不同的功能,类似函数重载。
4.2.注意:在使用指针去调用类的方法时候——如果方法是虚方法,那么将根据指针指向的数据类型进行方法调用;如果不是,则根据指针本身的数据类型进行方法调用。
4.3.注意:基类中的方法声明为虚方法后,派生类的同名方法也将视为虚方法。必要性是:纵然基类有虚方法声明,但在派生类中声明虚方法可以让程序猿知道这个东西是虚方法。所以最后的结论是:两个都声明是虚方法。
4.4.骚操作:虽然基类数据和派生类数据不能直接放到一个数组里,但是可以通